社会组织包括哪些?
根据社会组织是否营利和是否具有竞争性为标准,可以将社会组织分为四类,即竞争性营利组织、竞争性非营利组织、独占性营利组织和独占性非营利组织。由于社会组织的分类标准不同,可以分的类别也不同。
1、竞争性营利组织:竞争性营利组织是指为了实现组织的经济利益目标,而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活动的社会金融经济或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这类社会组织的公共关系意识较强,公共关系行为也较为自觉和主动。
2、竞争性非营利组织: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综合国力的提高而指定进行生产和管理的社会组织,不以经济利益为根本追求。例如,学校、医院、各种兵工生产单位等等。
3、独占性营利组织:独占性营利组织是指国家为了稳定社会主义经济的秩序、促进其健康的发展而宏观控制的社会组织,它们对其产品或服务具有垄断性,即使自己与公众关系不好或形象不良时也能营利。如垄断的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邮政局等等。
4、独占性非营利组织:独占性非营利组织是指国家为保持社会的正常运转而建立的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它们不仅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而且还缺乏竞争压力,因此,它们往往会忽略自己的公众,其公共关系工作一般是比较薄弱的。例如,公安机关、法院等。
主要特征有:
1、特定的组织目标。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
2、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个体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
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