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是指哪六种?
六大系统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地下矿山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是有效降低事故危害程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建设坚实的矿山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意义
加强管理是确保“六大系统”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六大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系统,在建设完善的同时就要注重管理使用。
同时,“六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各系统互相支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建设完善和管理维护“六大系统”时,要形成和始终保持六个系统的整体功能,各系统之间有机衔接,共同构筑井下安全避险系统。
因此,必须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强化“六大系统”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严密的管理始终保持“六大系统”的整体功能,在应急避险和救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要不断改进提高“六大系统”的功能。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讯联络、紧急避险。
为提高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强制要求全国煤矿及非煤矿矿山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讯联络、紧急避险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六大系统”对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发挥重大作用,将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条件。
建设要求
各煤矿企业要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并根据井下采掘系统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建设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要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系统维护,保证系统灵敏可靠。
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联合应急演练。要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入井人员培训,使其熟悉各种灾害情况的避灾路线,并能正确使用安全避险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
各地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煤矿企业按照规划和方案加快建设进度。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纳入监察工作重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监察执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要求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督促基建、整合技改矿井在投入生产前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各地要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会同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的检查,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国家煤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