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受害者,你会原谅那些伤害你的人吗?
有一起小学生眼睛被强塞纸片的暴力案件,受害者是一位年仅7岁的小女孩,施暴者是她的几个男同学,这起事件让校园暴力低龄化的问题再一次暴露在公众面前。
最让网友气愤的是这个小学校长的言辞,他表示:”这只是小孩子间的打闹,那几个男孩也没有什么恶意。“
校长的说法恐怕是想淡化这件事的严重性,但严不严重痛不痛苦也只有小女孩能切身感受到。
对于这起校园暴力,小女孩作为受害者的痛苦我们无法感同身受,因此我们也没有代替她原谅施暴者的权利。
即使小女孩始终无法原谅伤害过她的那几个男生,我们也不能说她“记仇”或是“小气”,因为有时候有些伤害是无法原谅的。
越是痛苦的经历,越会在我们心底留下难以抚平的伤痕,看一眼就足够痛苦了,又如何选择原谅。
伤害就像钉在墙上的钉子,即使拔下来了,还是会有一个个小孔。
它们不会消失,就像伤害不会因为道歉而没有发生过一样。
相声演员岳云鹏就曾经在一次节目中谈到过自己的一个痛苦经历。
当时岳云鹏还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因为把顾客的啤酒送错了,结果被顾客骂了整整3个小时。
无论他怎么道歉,甚至提出这顿饭由他来请,那个顾客还是不依不饶,没有丝毫让步的打算,辱骂声不绝于耳。
最后因为这个顾客,岳云鹏被当众开除了。
这件深深的伤害了自卑的岳云鹏,以至于多年后他虽然名利双收,但还是在心里记恨着那个顾客。
在节目中岳云鹏这样说道:“我还是恨他,我都给他道歉了,什么好话都说尽了,他还要怎样?“
后来,主持人问岳云鹏有没有把这件事写进相声里。
岳云鹏痛苦地表示:“没有,因为不敢回忆这段经历。”
对于那个顾客来说,发泄完不满也不会想着要获得岳云鹏的原谅。
但对于岳云鹏来说,伤害是难以消除的,它造成的伤痕一直都在心底最深处,不敢看也不敢提起。
曾经听过这么一句话:“伤害就是伤害,不会消失。”
现在再看,这话很有道理。有些伤害不是亲身经历,我们永远无法感同身受。
在岳云鹏出名之前的2010年,是德云社的多事之秋,先后面临“停演整顿”和“演员退社”的风波。
尤其是演员何云伟和曹云金的离开,更是让老郭伤透了心。
一转眼事情已经快过去十年了,当年的事情原委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然而在一次采访中老郭的一段话还是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当时主持人问老郭,当年的事情在他心里是不是还没过去。
对此老郭坦率地表示:“那个事情永远不会过去,过去了就说明那根本不叫事儿。如果连这种事都记不住那这辈子也太冤了。如果说我记着非要报复你,那是我小心眼,但我记住都不行吗?那说不通。“
确实,有些伤害不是亲身经历是不会知道它有多痛的,这种痛一旦到了我们无法视而不见时,也就不能忽视了。
当然,我们不能想着去报复他人,仇恨只会把我们拉入更深的黑暗中。
我们需要的是正视这种伤痛,引以为戒,即体现自己也提醒伤害我们的人:“我还记着!”
不是为了让他们悔恨,而是告诉他们,有些伤害是没办法用“对不起”三个字抹除的。
至于其他人的意见则无关紧要,我们也不用活在别人的眼中。
如果一个人连喜怒哀乐都被世俗的眼光摆弄着,那生活的趣味何在呢?
选择原谅和选择不原谅都应该是我们的权利,它没有对错之分。
将不原谅和人品有问题刻意的联系在一起时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即道德绑架。
可见,原谅是一种选择,不是一种必然。而不肯原谅也只能说明受到的伤害很大,而不能说明一个人小气计较,更不能证明一个人人品有问题。
一如文章开头说的,这段时间我们听到了很多关于家暴的新闻:
宇芽被沱沱家暴,蒋劲夫家暴女友,温州女子自述被男友家暴2年……
这些被家暴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她们的痛苦我们也是无法真正感同身受的。
这些案例,让我想起了2011年8月份的一个事件。
当时,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被妻子李金在社交媒体上曝出家暴丑闻,当时的这个事件也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两年后,他们离婚了。
但就在前一段时间,这个事件再次被提起,原因是李金在一次采访中表示“原谅”李阳了。
但李金表示,她只是原谅李阳,原谅只是代表自己放下过去了,不是支持家暴,更不会和李阳复婚。
李金的态度说明她真的放下了这件事,这不是因为这件事对她的伤害不深,只是这么多年,她真的累了,想选择放手了。
这需要极大的勇气,但放手后的她会活的更舒心,更坦然。
在寻找新的幸福时,她也会更加谨慎,不会让自己在这个地方跌倒第二次。
记住伤痛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不走老路,警醒自己。
痛苦的经历我们不必选择原谅,但可以选择放下,放下是原谅自己而不是宽恕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