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书,但是老板没同意辞职申请,员工可以离职吗?
同事小丁这几天在茶水间唉声叹气,有好奇的人士问他怎么了,他哭笑不得的说,现在上班容易,辞职却很难。原来,在半个月前,他深思熟虑的考虑了一下自己当前的工作,不太适合他以后的发展,所以决定和老板辞职,但是没有想到老版却迟迟不批准。
其实,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想要在一个单位辞职,提前一个月上交了辞职报告的话,即便老板不允许,那么他本人也可以在一个月后离开该公司。该劳动者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便是该公司没有准许,但是劳动者依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同事小丁也不用着急,等他过了一个月之后,依然想离开该公司,那么他可以直接离开,也不用上司批准。
其实很多人都想问,想要离开公司的话,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其实这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式的合同工,另外一种是试用人员。如果劳动者与该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同,那么离职的时候一定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将离职的材料准备好,并且上交给该公司。而如果是试用人员的话,试用期间,辞职报告需要在三天前提交。时间期限如果在一个月以内或者是在三天以内的话,劳动者就已经离开该公司,并且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该责任全部都是要由劳动者一人承担。
如果提前写好了辞职报告交给公司,但是到了一个月时间,该公司依然不允许你离开该岗位,理由是你没有交接好你的工作岗位,就擅自离开,那么,你是需要将你的工作与其他人对接好,然后再离开。对接结束依然不准离开的,可以走法律程序直接起诉该单位,有法律来为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