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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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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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只是因为对宗教这个题材比较感兴趣,我翻开了《金枝》这套人类学巨著。《金枝》是弗雷泽的代表作。弗雷泽是英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宗教史学家。1854年,J.G.弗雷泽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的一个虔诚的中产阶级家庭,弗雷泽是他的药剂师父亲的四个孩子中的老大。他曾经先后就读于海伦斯堡学院,格拉斯哥大学,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而在剑桥期间的1871年,他成为了一名经传人。这一职业直保持到他去世,除了1907-1908年他作为名人类学教授前往利物浦大学大学书,1908年后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剑桥度过的,他遵循他父亲对自己的期望,也学习过法律并且于1879年取得过英国高级律师资格证。然而他却从未从事于此业,而弗雷泽对于社会人类学的真正兴趣是通过爱德华·伯内特泰勒 的 《原始文化》一书被激发的。他的早年以研究古代文化史为主,因受泰勒《原始文化》一书的影响,而转向人类学和民俗学研究,尤其重视从民俗学角度来搜集、整理涉及各地土著民族和远古原始民族的宗教资料,以对法术、禁忌、图腾等原始宗教现象的研究而享誉宗教学术界。受英国唯理论和进化论的响,他在学术上持宗教进化观,但认为人类在形成其宗教之前已曾处于一种“法术”阶段,人类的理智即经历了从法术到宗教、由宗教到科学的发展。他指出这种法术揭示了一种原始理性,是原始社会曾经流行的“准科学”,此后法术活动在其认识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或因求诸超自然的神灵力量而走向宗教、或因依靠人的经验观察而走向科学。他强调从文化整合上来看待远古灵性领域、从人类思维进化上来分析宗教的诞生。其基本观点虽然受到某些批评或否定,但多数学者承认他在汇集宗教史资料上贡献突出。弗雷泽是一个一生都至为勤奋的人。他极少外出甚至挤不出一点时间去下地务农。他整天在浩如烟海的史料文献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调查表中进行研究工作。也由于这样的长期劳作,1930年之后,他的视力大为下降。但即使是在1931年,他不幸失明时,依然在他的秘书和记录员的帮助下坚持作,1941年的5月7日,弗雷泽在剑桥与世长辞。享年87岁,尽管他的学说比起当前的人类学方向更接近于历史学。但是直至今日,弗雷泽的著作仍然被认为是一座人类学资料的宝库。

  《金枝》全书基于一个古老的传说习俗:一座神庙的祭祀被称为“森林之王”,却只能由逃亡的奴隶担任,然而其他任何一个逃奴只要能够折取祭祀日夜守护的一棵树上的一节树枝,就有资格与他决斗,如能杀死他则可取而代之。如此交替重复下去。这个古老的传说可谓 疑点重重。弗雷泽就在《金枝》中提炼出其中的三大疑点,并一一加以阐述,目光穿越千年历史,视线遍及世界各地。在前十六章中,弗雷泽着重解释了为什么内米湖畔狄安娜神庙的祭司不只是一个祭司,更是一个“森林之王”。首先,他对“王”的由来进行了阐述,在古意大利和古希腊,把王位称号和祭司职务合在一起是相当普遍的,而在早期社会,国王通常既是祭司又是巫师,由此作者展开了对交感巫术的讨论,分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两个部分,他引用大量实例,做出生动详尽的解释。巫师们常常发展成酋长或国王。然后,他对“森林”的这一称呼进行了推论。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各历史阶段的共同特征之一便是神职与君王称号相结合的现象,世界上许多地方确实存在过神权和政权合一的事实。由此更进一步,作者查证了在历史上对树神崇拜的起源,弗雷泽对比后发现狄安娜女神和她的同伴维尔比厄斯都是橡树神,内米的“森林之王”不仅是祭司,还是橡树神的化身,从而推证了“森林之王”这一名称的由来。从第十七章开始,弗雷泽援引全世界各地许多民族的材料,试图解释为什么一个想担任“森林之王”的逃奴,必须首先要杀死原有的“森林之王”。地位越高的人责任也越重,他的兴衰关系到整个天下的兴衰,而原始人不仅相信灵魂,还相信灵魂可以移居到另一个躯体内,包括动物、植物甚至无生命的物体身上,并且这个灵魂还受到巫术的影响。因此必须制定一整套“禁忌”来抱枕他体内的灵魂平安无恙,作者总结了四类禁忌:行为禁忌,人的禁忌,物的禁忌,语言禁忌。由于王的兴衰至关重要,因此出现了奇异的禁忌:王如果显露出虚弱的迹象,必须被迫受死。由此发展为,在处死帝王的过程中的决斗环节,通过杀戮,实现灵魂的平安过度,保证了世界的无恙。最后一个问题,在六十章后得到了解答,即逃奴在进行承袭王位的决斗前为什么必须折取一节金枝呢?弗雷泽从北欧神话入手,阐述了欧洲的篝火节涵义及槲寄生的涵义,又引申出原始人关于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他们相信树的灵魂寄存在槲寄生上,因此掌握了槲寄生就掌握了这棵树的灵魂。文中弗雷泽将“金枝”与槲寄生完全等同起来,折到一节“金枝”相当于获得了神圣的灵 灵魂,象征着他已经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在心理上便占据了强大的优势。作者的论述简单易懂,我很喜欢这种思考和阐述,对巫术理性的定义和举例判别也很有吸引力。更奇妙的是,在21世纪的现在,过去种种原始人的巫术观念依然以不同的形式保留在我们的生活之中。人类的整体发展就像树木,社会观念文化信仰等等集体性的概念变迁会留下年轮,以各自方式持续散发影响。就如书中所说:当时间定格在当下,现在的我们已经能够预见,随着人类知识的增多,原本看似明显真实的混乱都化为稳定一致的和谐——尽管某些领域内居主导地位的还是错乱,但这并不妨碍那些敏感智慧的人追求更深层次的答案,锲而不舍地探索宇宙的奥秘。他们提出自然宗教观有误,看似是巫术的旧观点,但他们明确提出自然界现象有不变的规律性,古老的巫术只是假定规律性的存在,而且他们确信这规律是可以通过周密观察为人们所把握的。总而言之,科学在解释自然现象方面取代了宗教。

      最初看这本书呢,纯粹是因为好奇,对宗教这个题材感兴趣,看到三分之一的时候突然就觉得例子中的那些人好蠢呀,比如说:不孕的妇女如果想要当母亲,只要把一个婴儿形状的木偶抱在膝上,她就可以梦想成真。还有比如说:这位智者还告诉我们治疗粉刺的方法——流星划过时,用手帕或者任何能顺手拿到的东西擦拭粉刺——粉刺随流星坠下而掉下;但千万不要用手直接擦,否则粉刺会转移到手上。事实上这些看似可笑愚蠢的现象背后也存在一些规律,就是弗雷泽所归纳出来的巫术原理,也就是“相似律”和“接触律”。前者是指同类相生,即同果必同因。巫师根据“相似律”推导出,他可以仅通过模仿来达到目的;以此为基础的巫术被称为“模拟巫术”或“顺势巫术”。后者是指相互接触的物质实体,哪怕被分开,仍然可以跨越距离发生相互作用;巫师基于此断定,自己可以通过一个人曾经接触过的物体来对这个人施加影响,无论这个物体是不是此人身体的一部分,此类巫术被称为“接触巫术”。然而,巫术的本质是一种伪科学,一种没有任何效果的技艺。它是一种对自然规律体系歪曲的认识,是一套错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作为自然法则体系的巫术,被称为“理论巫术”,是一种陈述世事发展顺序的规律;人们为达目的而采取某种手段的巫术,则被称为“应用巫术”。据上所述,巫术的两大原则其实只是“联想”的两大错误应用方式。基于“相似”的联想而建立的“顺势巫术”,其错误是把相似的事物看成同一个事物;基于“接触”的联想建立起来的“接触巫术”,错误之处在于把曾经接触过的事物看成是一直保持接触状态。所以在我们现在看来这些根据巫术原理所进行的生产,生活和祭祀活动便显得异常愚蠢。就比如书中列举了众多的事例来介绍这一习俗,如北美的印第安人认为,想要对一个人做出伤害,可以采用能够代替其本人的物品,如沙土,描绘出此人的画像,接着用削得尖尖的棍棒在猛戳画像的方法就能伤害到其本人。这与国内宫斗剧中经常看到的关于巫蛊的剧情非常类似,在古代中国,人们认为只要做一个人偶,写上敌人的名字和生辰八字,那么对人偶所做的伤害,如插针在人偶身上,便能对自己所憎恨的人起到伤害的作用,如使其生恶疾等作用。但后来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在一种相当落后的时代或是对某一种信仰信仰坚信不疑时,这种基于巫术原理所进行的活动其实是对自然的敬仰。就比如在为自己的部落谋取利益的过程中,公众巫师的首要任务是学会控制天气,特别是保证降水。水是万物之源,而大多数国家里的水都是由降雨提供的。没有雨万物就会停止生长,植物会干枯,人畜会焦渴。因此,祈雨巫师在原始社会中位高权重是肯定的,至于为调节“天水”供应而形成一个巫师阶层也就不足为奇了。为了履行职责,巫师们通常采用顺势原则或模拟原则。例如,如果他们希望雨水降临,就以洒水或蒸汽的方式模仿云朵。如果雨水过多,他们想要停下绵绵不绝的雨,让天气不再那样潮湿,便以火为媒介,驱除过多的水气。可能有时候我们会觉得书中有太多奇奇怪怪的巫术,也会感觉他们都像是出色的演员,通过自己的表演来表达自己想要怎样的一个美满结局。在历史上的巫术往往被认为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为了达成某些目的进行的神秘活动,带有落后和伪科学的意味。但从心理学角度不来看,关于顺势巫术脱离身体治病的这一点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因为这是一种有效的心理暗示,科学研究表明,很多时候人的心理暗示对于病情的有效治疗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可见巫术并不是一无用处。

      《金枝》是弗雷泽花费近五十年的心血研究大量史实资料而写成的,他的资料和事例来源主要是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资料以及倾听别人的讲述,这种研究方法和一向重视实际调研且要求有相关数据说明的人类学专业研究人员的通常做法迥异,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弗雷泽受到人类学领域的冷遇,很多人员对其研究颇有微词。他们认为如此这般没有经过田野考察,只是依靠对文本加以比较得出的结论往往被认为是不可靠的,更大程度被理解为作者臆想的表达,带有虚构性的特征。事实上,这两种研究最终得到的结论并无如此分明 的区别。在田野考察过程里所进行的那些技术性部分,如寻找信息提供者、绘制地图等并不认为是最关键而重要的部分,相反,最应该提起重视的部分是研究人员自身所具备的知识体系。因为这直接影响到了研究人员在进行调查中如何选择、演绎、归纳其所了解到的事实。另外,对于已经过去事件的相关解释和理解,多数要靠文献来完成,然而文献自身就是别人对于事件发生后,根据自己的理解记录下来的。这就无法避免文献里会充斥着某人的个人思想;并且如果是对别人口述的事件做记录,这些记录下来的内容自身也还是会带有简述人员本身的主观意识,所以我认为,基于文献进行研究和进行田野调查所做的研究可能最终差别不大。只不过,研究者会缺少一种田野实地调查的氛围感,不能亲身体验各个地区在巫术的影响不下具体呈现出怎样的面貌。当然,对于民族学,社会学的研究来说,田野调查必不可少,只不过在一些研究中充分利用已经掌握的文献将会为我们的研究提供非常大的帮助并且会提高研究效率。其次我读这本书最大的一个感悟就是篇幅太长,感觉就像是对一些资料简单的堆砌,对于其中一些例子我们是否可以考虑删去。

          译者在书的结尾处说:到这里,我们的航行即将结束了。如同通常探求真理时碰到的,我们回答一个问题的同时又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尽管这一路走来,我们经历了许多别的风景,但我们总归是在一条主干道上,并没有偏离,而且似乎奔向比内米神林更遥远广阔的地方。在巫术思想阶段,面对艰难曲折,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人的信念中,自然界是有既定秩序的,是值得信赖的,因而可以运用它服务人类。但是当人类意识到其所谓的自然界的秩序和可驾驭性,不过是错误的幻想时,就不再独立依靠个人的才智和努力,而是想象自然背后有一个伟大无形的神,人类谦卑地委身于神的怜悯之中,将过去认为自身所具有的能力归于神。就这样,巫术思想更替为宗教思想。随着社会发展,用宗教思想去解释一切的自然更迭演变已不能满足人,于是科学思想成为了我们的信仰。从巫术-宗教-科学这样一个演化过程我们可以发现,知识的进步是目标明确且永不停止的,所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更要坚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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