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加工厂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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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事内容不同,食品加工厂是专门从事生产型的企业;食品公司可以从事生产,也可以从事贸易流通型的企业。食品加工厂是经济法中独资企业采用的,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是作坊式的;食品公司是用现代管理方式的,公司是法人实体的,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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