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1万—10万元部分 5%~6%;10万—100万元部分4%~5%;100万—500万元部分 3%~4%;500万—1000万元部分 2%~3%;1000万—5000万元部分 1%~2%;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1%。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元~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8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四)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10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计时收费。办理以上第一至五项所列法律服务事项,也适用于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00~2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
法律依据:《律师收费标准》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