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什么样类型的案子,才会被重大通缉?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根据规定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1、是刑事犯罪;2、犯罪事实清楚;3、案犯在逃。《刑诉法》123条对此有明文规定,是指对那些作了杀人、抢劫、放火、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必须要接受刑法处罚、作了案后逃离作案现场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即可对这个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通缉。
网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网上发布,仅供公安机关查询比对,它对外保密,其受众面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公安部公刑(2000)99号“关于办理《公安部通缉令》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被通缉人员信息必须先上公安网,录入“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数据库”,网上追逃已吸收了通缉的部分职能。也就是对未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照片上传到公安部网站,供大家识别和提供消息进行抓捕。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通缉令”适用大的范围是,应当逮捕且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简单点讲: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并且在逃的,必要时可以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发布通缉令,如果要超过这个范围,需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处理。发布通缉令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个是让知情人提供信息抓获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第二是由其他公安机关根据通缉令协助抓获。第三就是给犯罪嫌疑人施加压力,敦促他自首投案,如果能够回来自首也是按照自首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