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的规则介绍
象棋的规则介绍
中国象棋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它源远流长,趣味浓厚,基本规则简明易懂,千百年来长盛不衰。那么,中国象棋的规则有哪些呢?下面可可经验频道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中国象棋规则,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中国象棋规则
第1条 棋盘和棋子
1.1 象棋盘由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组成。棋盘上共有九十个交叉点,象棋子就摆放和活动在这些交叉点上。
棋盘中间没有划通直线的地方,叫做“河界”;划有斜交叉线的地方,叫做“九宫”。
九道直线,红棋方面从右到左用中文数字一至九来代表;黑棋方面从右到左用阿拉伯数字1至9来代表。
1.2 棋子共有三十二个,分为红、黑两组,每组十六个,各分七种,其名称和数目如下:
红棋子:帅一个,车、马、炮、相、士各两个,兵五个。
黑棋子:将一个,车、马、炮、象、士各两个,卒五个。
1.3 对局开始前,双方棋子在棋盘上的摆法见右图(印刷体棋图规定为:红方棋子在下,用阳文;黑方棋子在上,用阴文)。
1.4 比赛用的标准棋盘,应每格均为正方形。每方格长宽均应为3.2至114.99999999999999px。每个平面圆形棋子直径应为2.7至80px,大小与棋盘合适配套。棋盘和棋子的底色,均应为白色或浅色。棋盘上直线和横线应为红色或深色,四周应留有适应当空白面积。棋子面色分为红黑两组,字体和圆框应当醒目。
演示比赛用的大棋盘为直式,红方在下,黑方在上。棋盘和棋子大小,应配合场所相应增大。
第2条 走棋和吃子
2.1 对局时,由执红棋的一方先走,双方轮流各走一着,直至分出胜、负、和,对局即终了。
轮到走棋的一方,将某个棋子从一个交叉点走到另一个交叉点,或者吃掉对方的棋子而占领其交叉点,都算走了一着。
双方各走一着,称为一个回合。
2.2 各种棋子的走法如下:
帅(将)每走一着只许走一步,前进、后退、横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宫”。帅和将不准在同一直线上直接对面,如一方已先占据,另一方必须回避。
士每一着只许沿“九宫”斜线走一步,可进可退。
相(象)不能越过“河界”,每一着斜走两步,可进可退,即俗称“相(象)走田字”。当田字中心有别的棋子时,俗称“塞相(象)眼”,则不许走过去。
马每着走一直(或一横)一斜,可进可退,即俗称“马走日字”。如困在要去的方向有别的棋子挡住,俗称“蹩马腿”,则不许走过去。
车每一着可以直进、直退、横走,不限步数。
炮在不吃子的时候,走法同车一样。
兵(卒)在没有过“河界”前,每着只许向前直走一步;过“河界”后,每着可向前直走或横走一步,但不能后退。
2.3 走一着棋时,如果已方棋子能够走到的位置有对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对方棋子吃掉而占领那个位置。只有炮吃子时必须隔一个棋子(无论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称“炮打隔子”。
除帅(将)外,其他棋子都可以听任对方吃,或主动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
第3条 将死和困毙
3.1 一方的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要把它吃掉,称为“照将”,或简称“将”。“照将”不必声明。
被“照将”的一方必须立即“应将”,即用自己的着法去化解被“将”的状态。
如果被“照将”而无法“应将”,就算被“将死”。
3.2 轮到走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就算被“困毙”。
第4条 胜、负、和
4.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4.1.1 帅(将)被对方“将死”。
4.1.2 走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
4.1.3 被“困毙”。
4.1.4 在规定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着数。
4.1.5 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4.1.6 走棋违反行棋规定。
4.1.7 走棋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4.1.8 在同一局棋中,三次“犯规”。
4.1.9 自己宣布认输。
4.1.10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4.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和棋:
4.2.1 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
4.2.2 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2.3 双方走棋出现循环反复三次,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2.4 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回合中(也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双方都没有吃过一个棋子。
第二章 比赛规则
第5条 摸子,落子,纠正错误
5.1 摸触自己方面的哪个棋子,就应走哪个棋子,除非所摸触的那个棋子,按行棋规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别的棋子。
5.2 摸触对方的棋子,就必须吃掉那个棋子,只有当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去吃时,才可以另行走子。
5.3 先摸触自己的棋子,后又摸触对方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前者必须吃掉后者,无法吃掉时,必须走动前者,前者无法走时,必须用别的棋子吃掉后者,别的棋子也无法吃掉后者,另行走子。
5.4 先摸触对方棋子,后又摸触自己的棋子,处理顺序如下:后必须吃掉前者,无法吃掉时,必须用别的棋子吃掉前者,均无法吃掉时,必须走动后者,后者也无法走动,才可以另行走子。
5.5 同时摸触对方棋子,处理顺序同5.4。
5.6 摆正棋子必须事先争得对方同意,而且只能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进行,否则以摸子论处。如系明显误碰某个棋子,不作摸子论处。
5.7 一着棋走了以后,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离开棋子为准。
5.8 纠正先后走颠倒或棋子被意外挪位等错误,应及时进行,局后不受理。若错误系违反行棋规定,则按4.1.6款处理。
第6条 计时
正式比赛,采用具有两个钟面的专用计时钟,分别累计双方的走棋时间。赛前明确规定每方一定时限内必须走满一定的着数。对局双方均必须在走棋后,方可按钟。忘了按钟,裁判不予提醒。根据比赛的性质与规模,并有利于比赛不致出现封局,可选用以下几种计时方案。
6.1 第一时限,每方在90分钟内必须走满40着。以后每15分钟内必须走满10着,直至对局结束。
6.2 第一时限,每方在60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以后每10分钟内必须走满10着,直至对局结束。
6.3 第一时限,每方在10分钟内必须走满40着。以后每5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直至对局结束。适用于快棋赛。
6.4 每方每5分钟内必须走满30着,直至对局结束。适用于快棋赛。
6.5 每方时间包干使用,不计着数,先超时者判负。
第7条 记录
7.1 在对局过程中,双方对每一回合都要逐着记录,力求清晰准确。每连续漏记4着,判犯规一次。
7.2 如困一方的所剩时限已不足3分钟,该方暂缓履行
7.1 款规定,但一俟转入下一时限,必须首先补全漏记着法后,方可行棋。
7.3 对局终了,裁判如认为某份记录不够清晰、准确,有权要求该方在对局结束誊清补正。
7.4 如棋手拒绝执行7.1、7.2和7.3款规定,裁判可引用4.1.10款判负。
7.5 记录方式可采用完整与简写两种。
第8条 棋手须知
8.1 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不得出现有碍观瞻和失态的举动。
8.2 了解本规则的`全部条款、比赛程序和章程以及其他临时补充规定。出现问题,不得以“不了解”作为推诿的借口。
8.3 对局时,禁止随总离座或与任何人交谈及参考任何资料,禁止用棋具或借助纸笔等物对局势作分析研究。
8.4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或分散对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碍比赛正常进行的言行。
8.5 对局进行中如有问题,应在自己走棋的内提出(遇对方犯规时例外)。发生争议时,应当服从裁判,但可保留事后向竞赛仲裁机构提出中诉的权利。
8.6 比赛时必须用走棋的手按钟,按钟不可过重。
8.7 遵守体育况赛纪律,不得相约让分或媾和。
8.8 对违反上述条款的棋手,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判基犯规直至予以警告、判负、除名等纪律处分。
第9条 犯规
9.1 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9.1.1 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有其他构成干扰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9.1.2 在对局进行中,擅停、擅开棋钟。
9.1.3 提议作和经对方拒绝后,连续提出。
9.1.4 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9.1.5 摸索了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
9.1.6 摸索了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9.1.7 连续漏记着数超过规定。
9.1.8 违反棋手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而情节尚不严重者。
9.2 凡判别处“犯规”,裁判员应当当场明确宣布并及时记录。
第10条 对局结束
10.1 对局终了后,在记录纸上记录比赛结果及双方所用时间、犯规情况,双方棋手和裁判当场签字认可,为对局结束。
10.2 对局结束,棋手、裁判应及时退出赛场(另有当场比赛任务都除外)。
第三章 比赛通则
第11条 比赛办法
11.1 淘汰制
参加比赛的人(队)数较多,时间较紧,可酌情采用单淘汰制双败淘汰制或其他淘汰方式,并适当安排预选赛、附加赛。
11.2 大循环制
在人(队)数不多而时间许可的条件下,可采用这一制度(见附录一)。通常采用一局制,人(队)数较少时也可采用两局制。
11.3 分组循环制
在人(队)数较多,不便采用大循环制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棋手(队)的等级分或比赛成绩排定“种子”,分成若干组循环初赛,从各组选出一定人(队)数进行决赛。
11.4 积分编排制
在人(队)数较多,赛程较短,而“种子”又不易安排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积分编者按排制。
国内竞赛经常采用的编排原则和具体方法,见附录二。
第12条 团体赛比赛种类
12.1 分台定人制
比赛按台次顺序分台定人进行。各参加单位报名时,必须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排定本队棋手的台次。
全国性比赛,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棋手等级分作为衡量棋手技术水平高低的依据。等级分高者,台次应列前。无等级分者排在有等级分棋手的后面。
12.2 分台换人制
准许各参加单位增报一定名额的替补队员,台次的排列原则同12.1款。各轮比赛出场者可以有所不同,但台次顺序不能前后颠倒。例如:比赛分四台进行,另有两名替补队员,则出场顺序可以是1-2-3-4,也可以是1-2-3-5,直至3-4-5-6,共十五种顺序,每场比赛各队可以从中自选一种。
12.3 临时定台制
各队在每一场比赛开始前,临时排定本队队员的出场台次,与对方队相应台次的棋手对弈。
12.4 全队轮赛制
适用于队与队之间的对抗赛,一方所有队员与另一方所有队员逐一对弈。
12.5 队员总分制
比赛不分台次,按照各队棋手参加个赛成绩之和来计算团体成绩。
第13条 先后走确定
13.1 循环制个人比赛,按照附录一《循环赛对局秩序表》来确定,表上每轮号码列前者执红棋。
13.2 循环制团体比赛,凡在《循环赛对局秩序表》上每轮号码列前的队,其单数台棋手均执红棋,双数台棋手均执黑棋。
13.3 积分编排制比赛,按照附录二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先后走。团体比赛“先走”的队,其单数台执红棋先走,双数台则执黑棋后走。
13.4 淘汰制比赛,进行“猜先”。团体赛的先后走,办法与13.2、13.3两款相同。
13.5 两局制比赛,不论个人赛还是团体赛,第一局猜先,第二局互换先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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