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住宅当作员工宿舍是否违法?求高手专家指点!回答满意高分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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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住宅当作员工宿舍是不违法的。
根据情况,具体如下:
1、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2、集体宿舍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但不是所有的物业都可以改建为职工集体宿舍;
3、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4、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5、改建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
6、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可以由建设、改建主体负责运营,也可以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
7、用工单位不得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床位面向家庭出租,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以外的人员居住,并应当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职工。
8、具体签订租赁合同,最好找房产中介公司协助,要求该公司提供居住者的详细信息;
9.、合同中注明人数、时间、水电气以及其他费用详细等;不定时观察房屋居者这的情况等;
10、一定要认真审查公司的相关营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留底;
11、签定好租房合同,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防止出现:公司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员工在租住期间损坏房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员工卷东西逃跑,以至于最后给房东在经济上、精神上带来损失与伤害;
12、确定租房用途,防止被他人以公司员工宿舍为名,作为违法犯罪的场所。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随着这方面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完善,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另外,作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建筑区划内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也可以依法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根据情况,具体如下:
1、增加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应的主要渠道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
2、集体宿舍要求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但不是所有的物业都可以改建为职工集体宿舍;
3、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设、改建,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4、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
5、改建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
6、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可以由建设、改建主体负责运营,也可以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管理。运营主体应当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对接趸租给用工单位,不得直接面向个人或家庭出租;
7、用工单位不得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床位面向家庭出租,或出租给本单位职工以外的人员居住,并应当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职工。
8、具体签订租赁合同,最好找房产中介公司协助,要求该公司提供居住者的详细信息;
9.、合同中注明人数、时间、水电气以及其他费用详细等;不定时观察房屋居者这的情况等;
10、一定要认真审查公司的相关营业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留底;
11、签定好租房合同,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防止出现:公司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员工在租住期间损坏房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员工卷东西逃跑,以至于最后给房东在经济上、精神上带来损失与伤害;
12、确定租房用途,防止被他人以公司员工宿舍为名,作为违法犯罪的场所。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随着这方面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和完善,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对这一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另外,作为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建筑区划内有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也可以依法对此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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