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外国居民在本国投资产生的价值,而且大于本国居民在外国投资产生的价值。
支出法或称最终产品法,即个人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国内资产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本形成和库存净增或净减)+出口与进口的差额。
收入法或称分配法,是将国民生产总值看作为各种生产要素所创造的增加价值总额。
把国民生产总值作为综合经济指标的主要优点在于:
第一,它只计算了最终产品的价值,而没有计算中间产品的价值,因而不包括重复计算的部分。
第二,它不仅计入了物质生产部门的增加值,而且也计入了所有服务部门的增加值,因而反映了现代产业结构的变化,反映了教育、科学技术、金融等第三产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