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温补贴发放标准2022
据广东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发放时间为6月-10月。
省人社厅提醒,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不得扣减工资;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将受处罚。
省人社厅表示,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
发放途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如果用人单位未在工资清单中列明,一旦发生争议,将有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均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为避免用人单位随意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