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是非常渺小的,而发生在全世界的自然灾害有很多种,其中洪水发生的是较多的,特别是我国到了多雨季节,会很容易发生洪涝危害,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是什么吧。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1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包括气候、地形等,其中,气候是最主要因素。
气候对洪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气候在数年或更长时期内降水量明显增加引发的洪水,这种洪水指示气候在数年或更长时期内变得湿润。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研究时段较长,气候发生了阶段性明显变化的时期。
二是气候没有发生连续几年的降水增加,仅在当年降水量明显增加引起的洪水。
三是当年降水量基本没有增加,而是降水量的集中造成了水的发生。
例如,渭河流域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区,该区降水主要集中在夏、秋季,分配很不均匀,即使年降水量不增加有时也会发生洪水。小规模短暂洪水常常是降水量集中和暴雨形成的。
按降雨的形式而论,关中地区洪水灾害可分为暴雨型和连阴雨型两个基本类型,但有时这两个类型叠加出现,即连阴雨中加有强度很大的暴雨,或是暴雨之后又伴有连阴雨。
现代洪水发生时的降水条件表明,较低等级的中小规模洪水的发生一般是由短时间的大雨或短时间暴雨造成的,而大洪水和特大洪水的发生一般都不是短暂的降雨造成的。
而是由于暴雨和连阴雨这两种类型的降雨叠加,造成夏秋季降雨持续较长,甚至在春季也出现霖雨而导致全年降水量明显增加造成的。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2
洪涝灾害分为“洪灾”和“涝灾”两种。
“洪灾”,指大雨、暴雨引起水道急流、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淹没农田、毁坏环境与各种设施等。“涝灾”,指水过多或过于集中或返浆水过多造成的积水成灾。
其灾害与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关系密切。
灾害形成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
1、自然条件:洪水是形成洪水灾害的直接原因。
只有当洪水自然变异强度达到一定标准,才可能出现灾害。主要影响因素有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和地形地势等。
2、社会经济条件:只有当洪水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才能成灾。
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往往是江河中下游地区,而中下游地区因其水源丰富、土地平坦又常常是经济发达地区。洪水灾害的威胁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洪涝灾害的主要地理背景:
1、 地理位置:我国处在欧亚大陆的东岸和太平洋的西岸,有明显的季风气候特点,雨量的季节性变化和地域性差异极其明显。
降雨较集中在夏季;就地理特点而言,西部有青藏高原,受地形和海陆远近的影响,西北内陆腹地为干燥的大陆性气候;而东南沿海为海洋性气候。
2 、 地势西高东低,仅阶梯状向东南倾斜:大山、高原、盆地、丘陵和平原分布错落有序,对暴雨分布产生显著影响。
3、 气候条件:气候变动对洪涝灾害影响,降雨量的年际变化大,各年的雨量变化不稳定,也是形成洪涝灾害的原因之一。
4、 河道的历史变迁:我国的河流因多沙闻名于世,江湖水系演变与洪涝灾害关系密切。
洪涝灾害类型
洪水可分为河流洪水、湖泊洪水、风暴潮洪水等。
其中,河流洪水以成因不同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暴雨洪水:是最常见、威胁最大的洪水。它是由较大强度的降雨形成的,又简称雨洪。
2.山洪:是强降雨后,山区溪沟中发生暴涨、暴落的洪水。山洪具有突发性、雨量集中、破坏力强等特点,常伴有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等灾害。
3、 融雪洪水:主要发生在高纬度积雪地区或高山积雪地区。
4、 冰凌洪水:常发生在黄河、松花江等北方江河中。由于河道中的某一河段由低纬度流向高纬度,在气温回升时,低纬度河段上游先解冻,而高纬度仍在封冻,上游来水和冰块堆积在下游河床,形成冰坝,造成洪水泛滥;另外,河流封冻时也可能产生冰凌洪水。
5、 溃坝洪水:是大坝或水库突然决堤、溃塌而造成的洪水。
除此以外,涝灾又有内涝和“关门涝”之分。内涝是指超强度的降水来不及从河道中排出,形成积涝。“关门涝”指河水居高不下,致使支流下游的湖泊、洼地无法排出积水而成区域性涝渍灾害。
影响洪水发生的因素3
(1)地形地貌因素:
我国暴雨受地形影响十分明显, 此外,我国山地丘陵面积大,山区暴雨极易产生洪灾。暴雨与地形有密切关系。
夏季,我国各地大到暴雨 雨量分布都受到不同尺度的地形影响,我国的 地形总体上呈东低西高其间有东西向山脉(燕山、 南岭等),因而在夏季盛行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时,潮 湿空气受地形抬升,暴雨日数最多的地区大多位于山脉 的东侧或南侧的迎风坡,如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 武夷山和燕山与南岭山地等。
对于区域或局地尺度的暴 雨,其雨量分布也与地形有密切关系,例如北京地处华 北平原的`北部,它的北部是燕山山脉,西部是大行山脉 的北端,两大山系在北京西北部相交,东南部是平原, 由于地形的影响,夏季暴雨出现次数最多的是在西部和 北坡山坡上,这里是低层偏南风或偏东风的迎风面,气 流有明显的抬升作用和地形引起的切变辐合线。
(2)自然因素:
长江流域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的原因 从自然上讲是气象异常,降雨量就特别大、强度特别强、 范围特别广泛。
长江流域是否发生洪涝灾害取决于三个 方面的因素:
一是梅雨;
二是台风雨;
三是西南暖湿气 流。
从长江中上游的实际看,主要是梅雨的异常造成的, 中下游特别是下游地区台风风暴潮对其有相当大的影响。
西南暖湿气流与梅雨有一定的关系,但它发生异常的情 况是在非梅雨季节,如鄂西的水灾,泥石流等都是这个 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强降雨引发洪涝暴雨是24小时内降雨量为50毫米或以上的强降雨。
暴雨洪水是暴雨引起的江河水量迅速增加并伴随水位急 剧上升的现象。
暴雨洪水往往造成洪涝灾害和严重的水 土流失,导致工程失事、堤防溃决和农作物被淹,造成 重大的经济损失。
(3)人为因素:
一是中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泥沙 大量淤积,造成河床抬高,河床的通过能力减小。
二是 容纳能力的破坏。在汛期,多余的洪水,特别是超正常 容量的洪水不能够有效容纳造成洪涝灾害。
三是行洪能 力的破坏。主要表现在河床的抬高、河床中的障碍物增加。 从总体来讲,水利设施也有障碍作用,沿长江干支流的 大小桥梁对行洪基本上都有不利的影响。
2018-12-1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