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1、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
2、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按照收入已经实现和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和本期费用。
3、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
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4、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同的
收付实现制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凡在本期发生应从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的费用,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支付或未付的货币资金。
均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应归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是否在本期已实际收到或未收到的货币资金,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权责发生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
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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