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明细帐如何记
一、固定资产有台账,台账记录每一个资产明细,会计科目上没有必要设置太多的明细,原始单据需要粘贴明细表;可以按大类设置明细,如电子设置、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等。
二、实现方式
按单项资产登记,通过卡片录入来实现,并计提折旧。
1、固定资产明细账:按固定资产购进、转出原值登记。
2、累计折旧明细账:按每月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登记。
三、三级建账
应该分别设立:总分类账(登记固定资产总金额)、明细分类账(登记分类金额)、明细账。
四、登记事项
1、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2、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应当通栏划双红线,年度终了结账时,所有总账账户都应当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3、年度终了,要把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结转下年”字样下空格处,从右上角至左下角划一条斜线注销;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注:年度终了,要将各账户的余额结转到下一会计年度,有余额的,直接记人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人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账户变为零。
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1)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2)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固定资产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管理难度大等特点,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给固定资产盘点带来极大的困难。
大致表现在:制度形同虚设,有的部门设立了资产管理人员,有的部门没有设立资产管理员,由于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在实际工作中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配合得不够,资产的增加、调拨和报废工作,
由于时间上没有严格的限制和管理上没有严格的惩处措施造成单据流转速度慢,入账时间滞后,或重复进账、漏进、产生账实不符现象。管理混乱由于人员调动频繁,交接手续混乱不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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