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同时,宪法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凝聚着基本共识和价值观。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希望大家喜欢!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
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虽然宪法宣誓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可以强化官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首先,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将仪式内化为对宣誓主体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宪法宣誓制度将通过这种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使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效忠宪法的宣誓,接过人民授予的权力,强化了人民主权的理念,有助于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忠于宪法,尽忠职守。同时,面对宪法宣誓,意味着宣誓主体的每项职务行为都要受到宪法约束,都有宪法依据,这也是他们对民众作出的承诺。也意味着违宪行为要受到制裁。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宣誓的庄严性和神圣性强化了公民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再只是写在纸上,而是突出了人民权利本位的理念,是每个公民享有广泛权利的象征,也督促人民主动去监督宣誓主体的职务行为,一旦他们违反了宪法,违反了对民众的承诺,民众就有权利去主动向其问责。
再次,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宪法宣誓仪式对“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理念的强化,必将增进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意识,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识,并增强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从而在整个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97个国家宪法也规定了宣誓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对多数人来说可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其实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
据统计,在世界124个国家的宪法典中,有97个国家的宪法规定了宣誓制度。而在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等,该制度也一直实行。
各国就职宣誓制度都以效忠宪法为主要内容。多数国家都将举行宣誓仪式作为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的必要条件,因而一般都规定宣誓应在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之前或者就职时进行,如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议员在议会宣誓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爱尔兰宪法规定,任何拒绝或忽略作宣誓的法官均被视为业已辞去其职务。而有些国家受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宪法确认在法院或法官面前进行宣誓,如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所有法官皆可受理宣誓事宜,但通常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总统就职大典的见证人。
虽然我国大陆地区之前并没有法律上的宪法宣誓制度,但实际上新当选的领导会在就职仪式上发表履职讲话,其中就包含了宣誓内容。例如在就职演讲时就曾庄严表态:“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人民,忠于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