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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的房子突然不租了怎么办
1、租的房子突然不租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2)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种: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1、租的房子突然不租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2)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种: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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