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内容、特点是什么?二者关系怎样?
概括而言,“宗法制度”,是西汉政治体制的主要内容;“分封制,则是“宗法制度”的关键构成部分和贯彻落实的关键措施。所说“宗法制度”,就是指创建在父系社会亲属关系基本上的职权和遗产继承的政治体制。这类规章制度,注重崇敬先祖,尤其是父系社会先祖;以血缘关系为桥梁维持亲族关联;在家族内部结构严苛区别长幼尊卑长幼;明文规定承继纪律及其不一样位置的家族组员具有不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这些。
在我国,宗法制度最少萌生于商周时期。甲骨卜辞,详尽体现了商族及商王族对血缘关系的重视和对父系社会祖先的极其尊崇;也表明了群族内部结构的长幼尊卑长幼的严苛区别。大部分专家学者赞同,商朝推行的是“父位置承”的权利承继规章制度。商朝,已确立了直系亲属旁系亲属之分、嫡庶之分、大宗小宗之分。礼教中的对偶婚变成常态化,妻分嫡妾,子分嫡庶。这种,都清晰地呈现于卜辞当中。
最开始,商朝的女士祖先和女士老人也占有较高的主导地位和遭受相对高度尊重,例如妇好。但从以后的第三四代王逐渐,女士的这类影响力快速衰弱。这也呈现了宗法制的愈为加强。西汉皇朝为了更好地合理地操纵众多被吸引地域和部落,在汇总前朝执政工作经验的基本上,创建了以宗法制度与分封制为关键的一整套系统软件而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和巨大的国家政府机构。可是中学教材对西汉这两项最重要的政治体制详细介绍的十分简单,学员无法深刻领会西汉政治方面的情况。
宗法制度来源于远古时代中后期的父系社会宗族父权制,是一种以父系社会血缘关系的亲疏有别和嫡庶来明确承继关联和名份的规章制度。西周时期,宗法制度慢慢完备定形,其具体特性是嫡子的承继制和余子的分封制,及其与之相匹配的大宗商品与小宗的区别。详细情况大概如下所示:周天子是姬周族的大宗商品,帝位由嫡子承袭承继,其他诸子分封为诸侯国,为小宗。在诸侯中国,每世诸侯国之地也由嫡子承继,是为诸侯国中国的大宗商品,其他诸子被封号为卿士,为小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