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之前》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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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叫《me before you》,翻译后的中文名是《遇见你之前》,改编自乔乔·莫伊斯的同名小说。其实我一开始看的是这部电影,几遍过后,意犹未尽,机缘巧合下又看了英文原著小说。书中的男主是一个年轻有为的高富帅,在雨天出门时,边走路边打电话,突然被一辆自行车撞成了高位截瘫,这与他爱冲浪、潜水、蹦极等剧烈运动的性格产生了戏剧性的冲突。虽然他一开始也会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可是在明白自己就算积极配合治疗和进行康复运动,那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延缓身体机能不要太快衰竭时,这就导致此后的衣食住行都得依靠别人的帮忙,而自己也终将与轮椅相伴。与这些相比,不能上班和女友嫁给好友也不是那么一件很恐怖的的事情了。这一切让他觉得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这样活下去太没尊严了,所以他选择去瑞士执行安乐死,但是家里的亲人却不会同意啊,于是彼此给出六个月的时间来彼此说服,看男主是否会决定活下去。所以爸妈决定找一个乐观开朗年轻的看护,这是热情活泼的女主也就出现了。接下来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六个月里了,我就不剧透啦。
很久以前就看过《Me before you》这部电影,当时会因为里面的角色出演过《权利的游戏》里的龙母和老狮王,还有《唐顿庄园》里的贝茨,所以就有点出戏,还有就是单纯的喜欢这种剧情,干净,然后将故事娓娓道来,而且不按套路出牌。多看几遍后,会纯粹感动于主角间那种被彼此灵魂所吸引的爱情,不关物质,不关权利,不关健康残疾,只是我心疼你,想尽办法让你好好活下去,但是知道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时,我也不要去用道德或者爱情绑架你,而是去尊重你的决定;而你愿给我一个最大的世界,希望我能开阔自己的眼界,然后活出自己应该有的样子。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给了彼此最美的一段时光,彼此陪伴,彼此懂得,你会想尽办法带我去看最大的世界,我会从你身上学会爱情,热爱生活,知道死亡。
等看过原著小说后,我又有了一些不关爱情的思考。咱们国家自古至今都崇尚坚强这一民族精神,所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坚强,不要随便被困难打倒,即使身残,那也要志坚,所以张海迪姐姐和史铁生先生,就连国外的霍金先生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忘记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活法,我们不能否认有那些即使自己的一生都被轮椅捆绑住了,但思想与智慧却仍可以无限自由的人,然后在各自领域作出最大的贡献。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他们曾有过最绚烂自由的生活,用最饱满的热情去运动、工作与恋爱,用自己的腿去奔跑、跳跃、飞翔,一切都是动起来的,最具生命力的,这些就是他们的生活啊!可是,有一天,一切都变成静止的了,而且还被告知,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静止变成了常态。那这种生活,还自己值得坚持下去的么?不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去活着,而且什么都得依靠他人,那还有尊严吗?其实,作为曾出过车祸而卧床一个多月,而且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依靠拐杖来走路的我而言,能稍微理解一点点男主的感受。不能走路,不能奔跑,导致自己做梦都在梦见自己在跑步,在风中尽情奔跑的感觉不能再爽了,而我只是不能奔跑几个月而已,那男主呢?我们无法批判任何人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去批评男主软弱,他只是在选择一种能让自己最有尊严的生活的方式而已。在属于他的生活里,他依然在以最富于活力的状态以最饱满的热情生活着。(当然,我并不是在鼓励自杀和安乐死,虽人生皆苦,但是值得期待的)
还有就是,国外和国内的亲情关系。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肯定会说你并不是你自己的,你还有爸爸妈妈,你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让他们老年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你得为他们活下去。所以国内亲人之间的粘度还是很大的,我们不仅仅是自己的,也得是父母亲人的,子女是父母一辈子的牵挂,而父母又何尝不是子女一辈子的牵挂呢!
最后就说到女主小露了,开朗活泼,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开始的她以为自己的世界就是那个小镇,父母健在,家庭和谐,有一个谈了七年的男友,有一份工作,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可是,有个人的出现,告诉她,她还可以开阔一下眼界,充实一下自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大胆地活,像那条黄黑相间的横条纹打底裤一样。是的,人生只有一次,谁也无法定义你该怎样活,只要自己乐观,善良,积极进取,何不如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呢!人生但求一句我乐意!
很久以前就看过《Me before you》这部电影,当时会因为里面的角色出演过《权利的游戏》里的龙母和老狮王,还有《唐顿庄园》里的贝茨,所以就有点出戏,还有就是单纯的喜欢这种剧情,干净,然后将故事娓娓道来,而且不按套路出牌。多看几遍后,会纯粹感动于主角间那种被彼此灵魂所吸引的爱情,不关物质,不关权利,不关健康残疾,只是我心疼你,想尽办法让你好好活下去,但是知道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时,我也不要去用道德或者爱情绑架你,而是去尊重你的决定;而你愿给我一个最大的世界,希望我能开阔自己的眼界,然后活出自己应该有的样子。最好的爱情是彼此给了彼此最美的一段时光,彼此陪伴,彼此懂得,你会想尽办法带我去看最大的世界,我会从你身上学会爱情,热爱生活,知道死亡。
等看过原著小说后,我又有了一些不关爱情的思考。咱们国家自古至今都崇尚坚强这一民族精神,所以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坚强,不要随便被困难打倒,即使身残,那也要志坚,所以张海迪姐姐和史铁生先生,就连国外的霍金先生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忘记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活法,我们不能否认有那些即使自己的一生都被轮椅捆绑住了,但思想与智慧却仍可以无限自由的人,然后在各自领域作出最大的贡献。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人,他们曾有过最绚烂自由的生活,用最饱满的热情去运动、工作与恋爱,用自己的腿去奔跑、跳跃、飞翔,一切都是动起来的,最具生命力的,这些就是他们的生活啊!可是,有一天,一切都变成静止的了,而且还被告知,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静止变成了常态。那这种生活,还自己值得坚持下去的么?不能按照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去活着,而且什么都得依靠他人,那还有尊严吗?其实,作为曾出过车祸而卧床一个多月,而且还有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依靠拐杖来走路的我而言,能稍微理解一点点男主的感受。不能走路,不能奔跑,导致自己做梦都在梦见自己在跑步,在风中尽情奔跑的感觉不能再爽了,而我只是不能奔跑几个月而已,那男主呢?我们无法批判任何人的生活方式,也无法去批评男主软弱,他只是在选择一种能让自己最有尊严的生活的方式而已。在属于他的生活里,他依然在以最富于活力的状态以最饱满的热情生活着。(当然,我并不是在鼓励自杀和安乐死,虽人生皆苦,但是值得期待的)
还有就是,国外和国内的亲情关系。这件事如果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肯定会说你并不是你自己的,你还有爸爸妈妈,你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让他们老年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你得为他们活下去。所以国内亲人之间的粘度还是很大的,我们不仅仅是自己的,也得是父母亲人的,子女是父母一辈子的牵挂,而父母又何尝不是子女一辈子的牵挂呢!
最后就说到女主小露了,开朗活泼,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服,一开始的她以为自己的世界就是那个小镇,父母健在,家庭和谐,有一个谈了七年的男友,有一份工作,这就是最大的幸福了。可是,有个人的出现,告诉她,她还可以开阔一下眼界,充实一下自己,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去大胆地活,像那条黄黑相间的横条纹打底裤一样。是的,人生只有一次,谁也无法定义你该怎样活,只要自己乐观,善良,积极进取,何不如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生活呢!人生但求一句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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