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就地过年留守儿童咋办?
法律分析:一是尽快在属地对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开展集中摸底排查,排查内容应当包括这类留守儿童数量以及他们的具体诉求,尤其要充分了解他们是否有合适的照护人,如果没有,要妥善指定安排专人照料;同时要建立台账,以需定供,保障留守儿童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二是要注重对这些孩子的情感慰藉。父母过年不回家,孩子的心理一定会有失落感,要想尽办法使他们远离孤独,确保他们即使父母不在身边,也能在这个春节留下美好的记忆。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县级民政部门及救助管理机构要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的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