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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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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