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1
民族中学 八年级(3)班 王思涵 突然间,觉得太阳并不可爱,
虽然它依然灿烂的在天空中微笑。
突然间,
觉得学校并不那么可恶。
反而想在这里待着,永远都不要走。
以前总是觉得毕业遥遥无期,
呼唤着早点摆脱这个魔掌。
弹指间,
大家都要各奔东西。
快乐的背后是伤心,
坚强的背后是寂寞,
希望的背后是绝望。
以前大家一起去看过的荷花,
以前大家一起去尝过的小吃,
以前大家一起去品过的苦茶,
以前大家一起去阅览的小说。
我多么想再一次的重播,
我多么想再一次的回放,
我多么想再一次的演绎。
时间慢慢流逝,
它透过我的指间,
缓缓蔓延到我看不到的未来,
一切的一切,
只能告诉我,
不管再怎样的怀念,
不管再怎样的眷念。
可是,
我们都回不去了……
但是,
我们仍然可以延续……
回不去了......2
又一次被半夜的雨声叫醒,站上阳台聆听着那曾经只属于我们俩的雨声。今晚的雨比那次更大,满腹激情的雨滴狂热的从夜空里呼啸而下。有的落在了路灯下泛着冷光的马路上,有的落在了久经风霜雪雨的路灯上,有的落在了贴满五彩瓷砖的墙壁上......,我俩也像这雨滴一样,早已各奔东西。总在这样的夜晚,你那甜美的笑容总会恍惚间出现在眼前的雨里,转瞬又被大雨冲散。
那年夏天和煦的午后,那个一身天蓝牛仔,齐额小刘海,扎着干练马尾,浅浅酒窝里泛着幸福微笑的你,此刻就站在那个满身红漆的木桥上,双手正扶着栏杆向桥下的河里探望,充满渴望的眼睛正在努力寻找着水里那自由的不知名的小鱼。我不识趣的把你从背后抱起,任凭你的双手在我身上捶打,最后伴着你的尖叫声,我们俩倒在河边的草坪上,我把手里的外套铺在你的身下,揽你入怀,你像小时候外婆家的小猫一般,头抵着我的下巴安静的躺在我的怀里。没有一句话,就这样,听着耳边的溪风,还有那不知疲倦的小河日夜奔流的声音,幸福就此凝固在了那一刻。
或许是在梦中吧,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左手托着下巴放在并拢的双腿上,右手拿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枯树枝,侧身坐在河边轻轻拍打着静静地河水,阳光里略微泛黄的发梢正在微风里自由飞扬,那时候的你无忧无虑,有的只是浅浅的酒窝里泛起的微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早已不知不觉爱上了你。
或许那天后来的雷雨是在给我提醒,我们的记忆早晚都会湮没在这江南的雨里,不知去向。那两个左手牵着右手在雨中奔跑的身影,也会被时光渐渐淡忘,最后被记忆尘封。只是我自欺欺人的不愿面对罢了。
到现在才明白,那样的幸福对我来说只是天空里的一丝微风,如果没有了杨柳的浮动,转瞬就会消逝的无影无踪。如今的雨夜只剩我一个人独自徘徊在雨里,苦笑着回味那个踮起脚尖的轻吻,还有那个河畔的身影,那座不知名的红桥也会时常浮现在我的梦里,直到老去的那一天。
今生不知道要经历多少场大雨,只是那场大雨再也回不去了,我也只好在后来的雨夜里细细翻捡记忆的碎片,拼凑起那越来越模糊的记忆。
回不去了......3
我曾有过几个很好很好的朋友,我们是从五年级同班的,那时,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但没想到,我们却可以拼凑在一起。
一起疯,一起玩,就像合体了一样。
那时的我们,面临着升考,当时傻傻的我,以为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会在一起的。
因为琳恋上了小说,我也忍不住好奇,当我阅读起第一本小说,就无可自拔得恋上了,每天除了面对堆积如山的作业,到晚上11点12点终于解决完作业后,还不要命的上起网,阅读那承载着毒素的小说。
第一的我也慢慢的滑下来了,变成了第二。第三。
朋友见了,只是说说:“不知死的,看什么小说”就这样,而已。
结果我不负众望的,以两分之差没考上实验班……
而我的两个好友,却都考上了。剩下我一人,我有一段时间躲他们。似乎是我无法面对现实吧。
他们一个个兴高采烈的为上中学准备着。
呵、我呢?
我还妄想着
我们的友谊不会因为分隔两校而有所改变,但事实证明,是我太过于天真了。
世上怎么会有永远不会变质的友谊?这少在我看来是这样
早就该知道,当成绩单下来的那一刻、
就应该知道,我们的友谊早已出现了分叉。
当时就应该知道的。这样,我才不会像这样傻傻以为我们在同一片天空下,只不过是学校不同而已,并不会对我们间的友谊造成威胁。
结果、确是
我们的话题少了
见面的次数少了
谈心的机会少了
友谊也慢慢变质了。而我却渴望能够回到从前,我跟你说,想要转到你学校,就仅是为了我们的友谊。我愿意转学。
为了这事,我跟妈妈哭闹。结果,等来的确是你的一句你不必这样,不要这么傻。
我笑了,笑得很假
你跟我说你哭了,是因为听了我的这些话。我很傻,不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
从此以后,我们的联系少了。
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感性,变的多愁善感,心中总会有一抹说不出来的伤悲。
我不知道这跟我们间的破碎情感是否有联系
我不在妄想我们能够回到以前
只是脑海中总是会浮现出,那些令我心痛又让曾经的我开心的场面
我们一起坐在公园草坪上,懒懒地伸着长腿,躺在那里看星星,还傻傻的数了起来。一颗、两颗、三颗。
永远记得我们每天在放学路口,手拍手的场面
还有,你站在公路边,帮我系围巾。
你哭的时候我用衣袖帮你擦眼泪
这些不知你是否还记得
我是永远也不会忘的
呵、那一切是多么美好。
只不是,回不去了,我们就在那时,在分叉路口,你们向左我向右,注定从此以后不再问候。
但眼泪去总是不争气的往下掉、你们又是否真的为我流过泪?
呵、我很傻对吧?我决定了,什么友情,我再也不会留恋过去了了,我想要珍惜的是现在的友情。
我、再也不会为你们掉泪了。
因为我们,真的已经回不到过去了,就这样,不带任何留恋地,结束了这段友情吧。
只不过,我们的友情,似乎没有那么简单,想结束就结束,因为你们在已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而且,那种子,它已经开始发芽了
回不去了......4
“我们回不去了”这是张爱玲小说《半生缘》的结尾,女主人公曼桢对男主人公世钧说的一句话。
世事如烟,随着时间的改变,有很多的事情,再也回不到过去了。相应的,世界在变化,人也改变了,也许人之所以会改变,也并不是他们自己心甘情愿,试想,谁不渴望永远呢?谁不渴望永远一份真真实实天长地久的感情呢?但是,生活也不会因为你不想怎样,就不会让其发生,难道不是吗?
虽然,曼桢的话很容易让人感伤,但是,这何尝不是现实呢?是时间让他们相遇,相识,相知,然而也是时间让他们分开,分别,分离。最后,同样是时间,让他们再次重逢,可是一切都晚了,这一刻的到来,也永远永远的迟了,他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因为,他们有各自的家庭,各自的孩子了。最后,“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就这样擦身而过”,曼桢也只能用《擦身而过》这首歌来表达自己内心的不甘与无奈。曼桢与世钧,也只能默默走开,向着相反的方向。
现实中又有多少人相遇了,而最后也只是擦身而过呢?这样的结局又发生在多少人身上呢?他们是不幸的,可是,现实中,也许有些人比他们更不幸,他们相遇了,可是却由于没有及时感知到,最后,也只能独自落泪,独自飘零。
缘分,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却又多么令人沮丧的词,如果不是它,两个人可能这一生都不会遇见,如果不是它,两个人可能永远都不会受内疚的煎熬。因为,相识是缘,但是你不珍惜,缘也就不得不离你而去了。人们都知道这些,可是,为什么我们却又总是一次次的错过呢,一次次的叹息呢?是我们不懂吗?不是的,我们都懂,知识,很多时候,也许,我们都自己认为自己身边的人,今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什么变化的了,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自觉的忽视对方,最后,也只能让缘分又一次擦身而过。这不是缘分的错。
很喜欢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已经遇到你今生所坚持的爱,这一生一世永不变的真缘,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缘,不经意的错过就成为了偶然,而经的起时间的考验就是一生一世的真缘。愿你好好的珍惜缘分吧。不要不经意的让缘分与你擦身而过。有缘千里来相会,缘牵一线,不要让偶然变为惘然。
擦身而过,是一种何其的悲,何其的苦,但愿人世间,人们都不会再和自己心仪的人擦身而过,人人都能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用心待自己身边的人,相约到永久!
回不去了......5
其实我们最不想承认的就是:我们都变了,我们回不去了。这个世界很大,距离可以改变一切;这个世界很小,逃不开那些回忆。我们都变了,我是那么不想承认我们已经回不去的'现在,因为我们了解:即使把什么都变了,也不能改变什么,因为我们已经变了。
曾经我是那么不相信我们回不去的事,我总想也许我再改改我的个性,改改我的脾气,改改我的一切,我们就能回到过去,可最后在改的过程中,我已经找到了我新的生活模式,慢慢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自己,可是回到你面前,我却还是那个没有自我的自己,而你眼中根本也不会有我的那些改变。
现在的我,挺喜欢现在的生活,我对所有人都不抱有希望,把什么都看得很淡很淡,我不会再感激。也许别人对我很好,可是我对所有人都一样的笑,不会去记住一些美好的回忆,不对任何人抱有期待,这样我什么也记不住,久了,多了很多从容,我确实过得很好,很冷,很冷。然后我知道我不可能再和你有什么交集,因为你会让我看到我最不想看到的自己。
我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我了,不是只有你,还有我自己。
回不去了......6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
电影《半生缘》的结尾,沈世钧去接回国的老友,没接到,却邂逅相爱至深的旧情人。在灯火昏黄人声嘈杂的饭馆,顾曼桢轻轻对沈世钧说:“能见面已经很好了……世钧,我们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只四个字,淡淡出口,沧桑,辛酸,无奈,悲凉,那是爱过的感觉,是爱过的人都懂得的感觉。
恋人之间最悲凉的结局,不过如此。
从前,他一天给她打N次电话,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有一天,她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他心神不宁,坐立不安,胡思乱想,她病了?出了什么意外?谁在身边照顾她……这样想着,忧心如焚,急切地奔了去找她,恨不得脚底生风。直到看到开门的她安然无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原来,她的手机只是没电了。
可是,也会有那么一天吧:那一串熟悉的数字,不知何时已被搁置脑后。她打来电话,他听不出她的声音,礼貌地问:“您好,请问是哪位?”或者,她根本就打不通他的电话,那个曾经为她彻夜开着的手机,已经将她关在了心门之外。她已经不是那个让他牵肠挂肚、日思夜想的人。
从前,他天天去公司接她回家,在街角的那家小店里吃米线,他们只要一碗,两个人头挨头,脸对脸。他总是细心地把碗里的香菜挑出来,因为她不喜欢。巷口的第三个路灯坏了,每次走到那里,他就忍不住把她揽进怀里,吻她,喘不过气。如火的激情,几乎要将两个人熔化掉。
可是,后来,她再也不去那家小店吃米线;第三个路灯已经修好了,即使是在明亮的灯光下,也仍然有缠绵的恋人激情相拥的场景。她从那里走过时,想,如果有一天,他们重新在那个路灯下相遇,彼此也都会想起那些曾经吧。可是,各自经历了千山万水的心,是不是已如止水,难起波澜,只说一句: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无论多么相爱,无论此刻如何情深似海,终有一天,我们会别离,会走上各自不同的路。那些缠绵,深情,炽热,疯狂,一切一切,都已成为过往,而我们,回不去了。这种无可抵挡的悲凉,直透心底,把五脏六腑统统搅遍,怎能不令人,肝肠寸断?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惟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
是的,回不去了,所以,我们只能,一直往前走。
回不去了......7
看到越来越多的悲剧和意外,心就变得越脆弱,经不起任何折腾。也许人年龄越长就越胆小,稀释了当初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情壮志和勇气。人们总在尝遍尘世烟火的况味之后,才渐渐明白,人的一生经历的很多事情,再也回不去了,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是仅有的唯一的一次曾经。
生活,总让我们身陷难以抉择的夹缝。前进一步,后退一步,皆不能。谁能够全身而退,谁又能够潇洒自如。最后的最后,只能选择顺流而行,默认这一场繁华的人生历练。很多时候,人往往活在假想的潜意识里,自我催眠。隔着光年,穿越时空,掀去岁月厚重的尘埃,付诸东流的光阴一幕幕诉说着旖旎的故事。绚丽着,寂寞着。
旧城草木深,幽梦无人解。兜兜转转迷了路,一回首,身边已是别样风景,我们再也不是彼此故事里的那个人。清风带走了所有的答案,收藏在岁月的底片上,
铅洗成寂寞的模样。萍水相逢,相惜而行。浮萍聚散,惟愿安好。遗忘时光,原味觉醒。静好如初,安之若素。
流转光阴中,每一场相遇,都可能改变生命原来的轨迹。与一个人相遇,与一本书相遇,与一段不复存在的夏日午后相遇。总有某个点,触动心底最深的柔软,开出荼蘼的花来,馨香四溢。烟火尘世里,与一世长情,安暖相伴!
总有一首歌适时的单曲重逢。唱尽心底隐藏的秘密。想起某些人,想起某些事,想起陌上古老的故事。忧愁,快乐,悲伤,痛苦……这些简单的情绪汇集成一个词语——百感交集。也仅有自己明白那是怎样一种碰触心灵的悸动。音乐有种神奇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凝结所有的须臾化为永恒,治愈那些无处安放的情愫。舒缓的旋律撩起尘封的往事,是曾经放逐的青春。就像歌中唱到的: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对不对。
生命中,那些曾经亲密无间,后来疏远甚至消失的人和事,不必惋惜,不必心痛。很多看似偶然的事实则必然。人生,恰如一档精彩绝伦的节目,在这段携手同行的时光中,把最美的自己绽放在彼此的年华里,装帧成一部读不尽的画册。已足够美好。没有谁的离开,非得告别,不经意的,宛如初相遇。感谢再也回不去的时光,感谢生命中最真的柔情。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美丽,像一座小城向晚,映着夕阳的绚烂。浅浅时光,几许温暖,拥有一份恬静淡然,守一颗安静的心,不染悲伤,笑看一程一程温暖画面。
多年后,当曼桢和世钧在街角偶遇,曼桢的一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道出了怎样的无可奈何。在那样动荡不安的年代,能够留下的恒久的凭证,就是他们曾深深相爱过,一个曾经,一段故事,仅此而已。原来,一别,距离竟是这么远。
回不去了......8
数年之后,曼桢对着世钧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张爱玲笔下的小说,格调总是冷的,她擅长写爱情,爱情也擅长被她写。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内里却爬满了虱子”——玫瑰花与蚊子血,总是那看得人的眼光罢啦。
她是绝不肯相信美好的。
我也不信。
生活常常苦涩,甜蜜才显得异常珍贵,一旦失去,便成为痛苦。当时若是没有得到,倒也没什么妨碍;得到后的错失,往往令人悲哀。
走过千山万水,脚趾要变得粗壮。爱情不会,经历的越多,死的便越彻底,到最后,死得一丝生气都没有了。碰到她,但还是可以活过来,像被火烧光的那一刻,挣扎着从火里坐起来,眼睛里噙满了孩子的泪。想要一个怀抱,想要抱。
中年的爱情,若不是干柴烈火的迸现,极易演绎成一场猜心的斗争。两个人彼此消耗着,为自己找了个需要付费的仇人。
什么是爱情最好的模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默默含笑,我们结婚吧!
我们同时说出来。
回不去了......9
喜欢那种大汗淋漓的感觉,带着耳机听着熟悉的旋律,跟着音乐的节奏迈开脚步。
一对对情侣从身边掠过,从他们的背影能感觉他们青春的气息,也能感受到他们的欢乐。
要是以前,会忍不住八卦,猜测一下谁追的谁,他们能不能最终走到一起。现在只是轻轻的给他们让路。毕竟在他们眼里,我是大叔。
一群小朋友在教练的引导下踢足球,从他们的姿势透露着他们的专业。
一个小家伙没有控制好,球飞到跑道上,落在我脚下。我轻轻的把球穿给他,背后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大声说“谢谢叔叔”
我面带微笑,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一个晚上,总要替他们传几次球,他们总是那么客气而又礼貌的大声喊叫。
一个头发花白的大爷牵着老伴的手,两人倒着往前走,大爷不停的说着什么,从傍边女士的表情中,能看出大爷的幽默。
他们走的很慢,可是每一步都走的那么认真。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携手到老吧,这是很多人所向往的,也是很多人做不到的。
没有了少年的激情,也没有了他们的活力,甚至张嘴闭嘴叫人叔叔的资本也没有了。
年轻真好,没有太多生活压力,也不用顾及太多后果,爱自己喜欢的,做自己喜欢的就好。左一个怦然心动,右一个青春无悔。
留给我们的,也许只是遗憾,羡慕我们的只剩下老汉。可我们青春无多,又不服衰老。
衫子说,几年前我们体重相差几斤,现在我们还是相差几斤,却都胖的不成样子。以前我们都渴望远方,现在却厌倦了流浪。以前觉得一个人就是全世界,现在才知道世界不差一个人。
几年前我们都想要用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等赚到钱就回到自己的故乡。几年后,我们却都习惯了外面的生活,回到家却有种水土不服。
我们都知道,谁也回不去了,本以为把自己交给了社会,却发现收留我们的只有世俗。我们都像一个租客,交着昂贵的租金,卖着笑脸去迎合不愿意收留我们的房主。出卖自己的表情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就这么苟延残喘的活在。
运动场上人还是那么多,他们都认真的锻炼着,我知道他们都回不去了,他们再也不会变成曾经的自己,不管怎样努力失去已经回不来了。
锻炼的身材跟以前差不多,可是脸却变了,即便脸没有变,年龄却变了。
每个人都应该认真生活,同时要记录生活中的每一天,毕竟都回不去了,明天也回不到今天。
还是那样挥汗如雨,认真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回不去了,就好好活在当下吧。
回不去了......10
经过了初一的兴奋,历练了初二的平淡,初三在不经意间来到我的身边。
初三的学子,是学校里的熊猫,重点保护动物。老师是精挑细选的,绝对是骨干。我在渔潭中学,校址在鹤溪。由于初一、初二的辍学率比较高,初三的学生数已大幅缩水,仅仅六十多人而已。学校分成两个班,我分到一班。
一直以来,我的成绩还算过得去,特别是理科,数、理、化一直深得老师青睐。班主任毕元发教物理,他看了初二的成绩单,加上平时的作业,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糟糕的是,我的文科成绩一塌糊涂,英语单词认识我,我不认识它;语文的书写是个致命伤,我的字像鸡爪;政治需要背诵,我是个懒人。为了医治我的拐脚,毕老师采取激励的方法,让我担任文科学习委员,着实让我从头到脚,都惊恐万状。
我是个胆小的人,老实巴交,见到老师颤三颤。每次收齐作业,去交给老师时,都胆战心惊,迟迟不敢交去。英语老师最为敏感,加上上课时,他抽查单词,我一概不知。他怒气冲天,罢了我的职。我没觉失落,反是卸下了重担,一身轻松。
讲课、考试、复习,吃饭、睡觉、上课,每点重复着这些事情,日子一天天从身边滑过,没有丝毫痕迹。每次考,一遇文理科,我依旧是冰火两重天。理科老师夸我聪明,是个天才;文科老师看我头痛,骂我笨蛋。我在这交织中,有些欣喜,有些煎熬。
转眼,元旦到了。早在几星期前,毕老师就着手准备,在班级中举行元旦文艺汇演。两人主持,男的是俞华欣,女的已然忘记。大家高兴万分,不用上自修,有零食吃,还可以看节目。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有人演小品。老师也亲自上阵,毕老师在杯子里装满水,再放入针,保证水不溢。这涉及物理知识,也许他想培养我们的物理兴趣。我看得异常认真,可惜的是毕老师的杯子里有水溢出,他已失改告终,但还是迎来了热烈的掌声。英语老师俞林保高歌一曲;数学老师李维松谈了几句道理,说了几句祝福,真有点离别的伤感。
没承想,我们真踏上了离别的列车,没等及挥手,没等及说再见。初三下学期,我们依照规定日期,背着棉被到学校报道,却得让通知:开学时间延迟,学校撤并,老师分流,学生合入秋口中学。没有办法,我与同伴们一起坐车回家。路上,车翻了,像翻筒一样,翻了三个跟斗,死了一人,我被甩出窗外,当场昏迷。醒来时,离车有五六米远,鼻血直冒。赤脚医生帮我贴了两块膏药,就置之不理了。我没有办法,回到老家,找医生看了好几天,才算病情减缓。
一星期后,我来到秋口中学,被分到三(1)班,班主任吴裕中。秋口中学以分数分班,1班为重点班,2班成绩中等,3班成绩落后。我们同样被寄予厚望。进班时,我通过消息,得知我位列第21名,有生以来第一次获奖,虽然没有奖状,但有奖品——一个沉甸甸的文具盒。
秋口中学的教育以严格著称,吴老师更是严师中的标杆。他仿佛不知劳累,不会微笑,一张脸永远如同寒冬,冰天雪地之感。大家见了他,都犹如老鼠见了猫。开学第一星期,他进行测试,某位同学考完,用笔在名字上描了几笔,他直接把试卷撕得粉碎,扔出窗外。遇到这样的老师,我们只能乖乖听话,专心学习。
初三下学期,已不上新课,只是重复地考、讲、做。试卷一叠叠,可以搭成山;资料数不清,毕业后还有许多是空白的;好几根笔都被用秃了,光荣牺牲。语、数、英、物、化、政、体,七门课轮番上阵,像轰炸机一样,在我们的上空飞过。炸得我们体无完肤。
作业太多了,实在忙不过来。有次,数学老师布置的作业,我们没有及时完成。他罚我们在课外活动时间,拿着凳子到饭堂前,以凳为桌,以地为凳,开做作业。许多人抹不开脸,低下头,我本无知,看着来往穿梭的目光,倒十分新奇。
我们教室在二楼,厕所在一楼。每次下课,都跑上跑下,气喘吁吁。寝室是平房,阴暗潮湿,细菌遍布,易生病,许多人都染上了流感。寝室背后有条小山涧,每个夜晚,上完自习,好些人都喜欢穿着拖鞋,到此洗脚。月儿如盘,月光如洗,倒也分外美丽。
采茶时节到了,勤工俭学是必须的。我们班虽被重点保护,但偶尔上山,也是一首妙曲。我们没有篮子,提个塑料袋,采一把,放一把。任务不重,可以轻松完成。所有人都乐陶陶的,学得太累了,也放松放松。
吴老师也告诉我们,学习讲究劳逸结合。他要求我们不必死呆在教室里,可以拿着书本到大自然中,看看书,背背概念,理清思路,对学习有莫大的帮助。到了野外,看书的人没有几个,一个个玩起了摔跤。
毕业的钟声敲响,我们一群相处了仅有半年的同学拍毕业照。又是搬桌子,又是挪凳子,又是排队伍,语文、物理两位老师还把刚出生的孩子抱了来。“咔咔”几声,我们的青春就定格了。多年后,重新看到照片,一个个青春洋溢,一个个肆意飞扬,一个个豆蔻年华,只是,酸楚感也随之而来。
中考到了,住在一中边上,教育旅馆。走进考场时,我没有紧张,像平时一样。考完了,大家忙着卷起铺盖,提着行李,回家。
初中结束了,同学们也各奔前程,读书、打工、学艺,各有之。我走入中专,继续驰骋于学校。初三生活就这样悄悄结束,只是记忆中,一切还在,仿佛就是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