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了吃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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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可以吃复方氨酚烷胺胶囊、金刚烷胺胶囊等制剂来缓解症状。如果是病毒感染导致的感冒,还可以口服抗病毒药物,如奥司他韦、阿昔洛韦等。如果是风热感冒,可以口服清热解毒药,如莲花清温胶囊、肺热咳喘口服液。如有咳嗽、咳痰,还可以口服止咳化痰药,如氨溴索口服液、金振口服液、急支糖浆。如有发热,可以口服解热镇痛药,如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如果继发细菌感染,可以口服抗生素治疗,如头孢克肟、阿奇霉素等。感冒是自限性疾病,可以出现头痛、鼻塞、流涕、咳嗽等不适症状,一般3-4天达到高峰,以后会逐渐缓解,7-10天可以痊愈。如果症状可以耐受,可以不用药物治疗,多喝水,多吃新鲜的水果蔬菜,如苹果、梨、白菜、萝卜等,清淡饮食、适当运动、保证睡眠,可以促进感冒的痊愈。感冒可以遵医嘱服用氯芬黄敏片、布洛芬片等药物。
感冒属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果症状比较轻微,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服用药物来进行治疗,因为上呼吸道感染具有自限性,大概一周左右可以自愈,但是如果症状比较严重,比如出现频繁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症状时,可以服用氯芬黄敏片,可以缓解感冒所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症状。如果出现发热的症状,体温超过38.5℃,可以服用布洛芬片来缓解发烧的症状。
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治疗,不要私自服用药物,以免出现不良反应。
感冒属于上呼吸道感染,如果症状比较轻微,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服用药物来进行治疗,因为上呼吸道感染具有自限性,大概一周左右可以自愈,但是如果症状比较严重,比如出现频繁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症状时,可以服用氯芬黄敏片,可以缓解感冒所引起的打喷嚏,流鼻涕,鼻塞等症状。如果出现发热的症状,体温超过38.5℃,可以服用布洛芬片来缓解发烧的症状。
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治疗,不要私自服用药物,以免出现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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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中文名称:扑热息痛
化学名称:对乙酰氨基酚
英文名称:paracetamol或acetaminophen
别 名:百服宁、必理通、泰诺、醋氨酚
药物药理
药效学本品镇痛作用的机制尚未十分明了,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包括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而起作用,可能与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药动学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完全( 在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60μ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 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43%。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半衰期β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 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脏疾患者可能延长, 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 小儿则有所缩短。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剂量在650mg 以下时血药浓度为5~20μg/ml,作用持续时间为3~4小时。哺乳期间妇女服用本品650mg,1~2小时报乳汁中浓度为10~15μg/ml;半衰期β为1.35~3.5小时。本品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 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适用症状
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本品因仅能缓解症状,消炎作用极微,且不能消除关节炎引起的红、肿、活动障碍,故不能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各种类型关节炎。但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应用抗凝治疗的病例),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等。应用本品时必要时还须同时应用其他疗法解除疼痛或发热的原因。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3—0.6g,每 4小时 1次,或每日 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 2g,疗程为退热一般不超过 3天,为镇痛不宜超过 10天。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次 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 1.5g/平方米,分次服,每4—6小时 1次;12岁以下小儿每 24小时不超过 5次量,疗程不超过 5天。
毒副作用
白加黑、帕尔克、泰诺感冒片、感冒灵、去痛片等均含扑热息痛,剂量约120—500毫克不等。但临床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些毒副反应,须引起大家的警惕。
1.肝脏的毒副反应。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当服用扑热息痛积存人体内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甘胱谷肽耗竭,就会使肝胆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
2.肾脏的毒副反应。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长期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小儿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少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服用。
注意事项
·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
·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如果出现严重的咽喉疼痛,并伴有发热、头痛皮诊恶心或呕吐,应请医生诊治。
·服药期间避免饮用含酒精饮料,饮酒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和其它止痛药。
在以下几种情况服用扑热息痛会引起肝脏损害:
(1)过量服用。
(2)长时间大剂量服用。
(3)服用时同时饮酒3杯以上。
(4)肝脏疾病患者小剂量服用也会损伤肝脏。
(5)将它与其他含有扑热息痛的头痛、感冒药以及别的药物混合服用。美国研究人员对300例严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所作的调查表明,其中38%的病例与服用扑热息痛有关。而在另一组307名遭受严重肝脏损害的成年病人中,发现有35%的病例与扑热息痛有关。在这些病例中,大多属于意外,是由于不注意所致
中文名称:扑热息痛
化学名称:对乙酰氨基酚
英文名称:paracetamol或acetaminophen
别 名:百服宁、必理通、泰诺、醋氨酚
药物药理
药效学本品镇痛作用的机制尚未十分明了,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包括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而起作用,可能与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药动学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完全( 在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60μ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 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43%。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半衰期β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 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脏疾患者可能延长, 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 小儿则有所缩短。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剂量在650mg 以下时血药浓度为5~20μg/ml,作用持续时间为3~4小时。哺乳期间妇女服用本品650mg,1~2小时报乳汁中浓度为10~15μg/ml;半衰期β为1.35~3.5小时。本品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 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适用症状
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适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偏头痛、痛经等。本品因仅能缓解症状,消炎作用极微,且不能消除关节炎引起的红、肿、活动障碍,故不能用以代替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各种类型关节炎。但本品可用于对阿司匹林过敏、不耐受或不适于应用阿司匹林的病例,如水痘、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包括应用抗凝治疗的病例),以及消化性溃疡、胃炎等。应用本品时必要时还须同时应用其他疗法解除疼痛或发热的原因。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 0.3—0.6g,每 4小时 1次,或每日 4次;一日量不宜超过 2g,疗程为退热一般不超过 3天,为镇痛不宜超过 10天。
2.小儿常用量口服。按体重每次 10—15mg/kg或按体表面积每天 1.5g/平方米,分次服,每4—6小时 1次;12岁以下小儿每 24小时不超过 5次量,疗程不超过 5天。
毒副作用
白加黑、帕尔克、泰诺感冒片、感冒灵、去痛片等均含扑热息痛,剂量约120—500毫克不等。但临床的广泛应用,出现了一些毒副反应,须引起大家的警惕。
1.肝脏的毒副反应。扑热息痛引起肝细胞坏死是其直接对肝细胞的作用,当服用扑热息痛积存人体内达到一定量时,造成肝脏甘胱谷肽耗竭,就会使肝胆解毒能力大大下降,毒性代谢产物破坏肝细胞,产生细胞变性和坏死。
2.肾脏的毒副反应。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同样可损害肾脏,造成肾细胞坏死,特别是合用水杨酸钠或咖啡因时,更易损伤肾脏。
3.血液系统的毒副反应。长期过量扑热息痛,所生成的毒性代谢产物可直接作用于骨髓造血系统,构成破坏,还可能诱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白血病。
4.神经系统的毒副反应。如果小儿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还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中毒症状,主要出现大脑损害、神经功能减退、陷入昏迷等。
少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服用。
注意事项
·过量服用立即请医生诊治。
·不得与其它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如果出现严重的咽喉疼痛,并伴有发热、头痛皮诊恶心或呕吐,应请医生诊治。
·服药期间避免饮用含酒精饮料,饮酒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和其它止痛药。
在以下几种情况服用扑热息痛会引起肝脏损害:
(1)过量服用。
(2)长时间大剂量服用。
(3)服用时同时饮酒3杯以上。
(4)肝脏疾病患者小剂量服用也会损伤肝脏。
(5)将它与其他含有扑热息痛的头痛、感冒药以及别的药物混合服用。美国研究人员对300例严重肝功能衰竭病人所作的调查表明,其中38%的病例与服用扑热息痛有关。而在另一组307名遭受严重肝脏损害的成年病人中,发现有35%的病例与扑热息痛有关。在这些病例中,大多属于意外,是由于不注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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