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供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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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当不低于16℃。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低于-9℃时,导致采暖用户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约定标准,供热单位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扩展资料:
正式供暖后室温仍不达标解决方法:
途径一:致电本小区物业或者联系为本小区供暖的供热单位(通常在小区公告栏里张贴)。根据规定,供热单位6小时内必须入户测温、调节和检修;24小时内经检修温度达标的不退费,超过24小时仍未修好的,自报修之日起退费,直至室温达标。
途径二:如果供热单位不予解决,居民可以拨打北京市供热服务电话12345或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及供暖所服务电话反映问题或投诉。
途径三:如果供热单位仍然拒绝处理,居民可以申请第三方检测,作为索赔或者起诉供热单位的依据。居民如果要进行室温检测,须到检测机构签订一份检测委托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室温18度具体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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