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毁坏小区公共设施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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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悦养生
2023-01-04 · TA获得超过88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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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处罚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小区公共设施包括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和附属设施。

一、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怎么处罚
      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处罚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损失较大的,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小区公共设施包括哪些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公共设施是整个小区公共管理的部分,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维护。
三、小区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属是谁
      小区公共设施所有权归全体居民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提醒您,公用设施包括:建筑区划内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虽未登记但系为保障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而修建或者埋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围墙、大门、车棚、公共健身设施等以及公共照明、安保、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有线电视设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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