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什么制度
秦朝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在封建社会一般实行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君主专制必然被淘汰,而中央将继续存在。当前中国实行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不是君主专制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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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能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
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
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
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制和行政机构即三公九卿制,互相没有统属关系,由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
三公:丞相(帮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事)、太尉(负责管理军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兼理国家监察事务)。
九卿: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警卫事务)、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廷尉(掌管司法诉讼)、典客(掌管外交事宜)、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宗正(掌管皇室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山河湖海税收和制造业)、治粟内史(掌管财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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