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美尔,曼施坦因,古德里安是甲级战犯吗?
不是。
一、战犯被起诉的种类一般包括三种:
第一类被起诉的罪名是:破坏和平罪、种族清洗罪。前者指发动对和平国家的战争,破坏和平;后者是奴役和杀害其他种族人民;
第二类被起诉的罪名是:组织、下令,奴役、屠杀别国居民和战俘的中高级军官;
第三类被起诉的罪名是:奴役、谋杀、屠杀他国居民和战俘的中低级军官。
二、看一下三个人的具体罪行对比:
1、隆美尔在1944年就因为涉及刺杀希特勒的720事件,而被迫自杀了。没有活到战后,自然不可能被作为战犯起诉;
2.曼施坦因和古德里安,在战争前,他们都无法对整个国家政策走向发表意见,他们是命令的执行者,因此他们排不上甲级战犯的标准;
3.在战争中,古德里安没有什么战争暴行,所以够不上乙级战犯的标准;
4.曼施坦因在从乌克兰撤退的时候下达了焦土命令,摧毁了一切无法带走的物资,实际上曼施坦因够得上乙级战犯的标准了;
三、政治环境等其他因素影响:
苏联一再要求起诉他们,把他们列入战犯名单,但西方盟国没有接受。古德里安被关押了3年后,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以古德里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只是战争的执行者,而没有虐待战俘和屠杀无辜平民的罪行,使其未列入战争罪犯,于1948年将其释放;曼施坦因则于1949年12月在汉堡被英国军事法庭判处18年徒刑,不过在1953年5月因为健康状况即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