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发展导致分封制被郡县制取代,那郡县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熊通;郡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嬴任好;经过历代法家代表的改革,最终成型于秦汉时期。
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发起于春秋战国时期,再经过秦始皇的改革,正式成为了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体制。唐乾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了郡县制。
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央垂直管理下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公天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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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以后郡县制的发展演变:
战国以后的县,性质与春秋的县不同。由于经济制度变革,政治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春秋时代各国的重要官职由卿大夫世袭,战国时取消这种世袭,出现了官僚制度。国君可以随意挑选人做官。如有的说客因其进言得到国君信任,便可立即被任命为丞相。
而战国以前,任命贵族为官,要在宗庙里举行册命仪式。战国时代任命官职开始用玺(即图章),任命时只要发给官玺,免官时只要夺印或收玺即可。
战国时代还有了上计制度,对地方官进行年终考核。规定县官到年终要见国君,带上统计的簿册,包括土地开垦情况、种植面积、人口增长数字、税收及其他统计数字,以便国君了解该县一年的治理情况。
根据各种统计数字,认为治绩好的升官,差的就调任或免职。战国时还有“行县”制度,就是国君、丞相或郡守到县里去巡视,到社会上去查访,了解县的治理情况。战国时已开始有监察制度,就是派官员去监察县的长官执行政令情况以及有无违反法令的行为。
由于这些制度的建立,才能普遍地推行郡县制。古书记载这样一个故事:西门豹作邺令,为人正直清廉,不肯给上司送礼,一年上计的结果不好,国君要将他免职,他请求再等一年。这一年他送了礼,上计的结果就好多了。
因此,他认为政治不上轨道,要求辞职而去。这个故事说明单有上计制度是不行的,必须有好的风纪,并有其他制度相配合。秦汉以后上计制度还一直实行,中央政府的各种统计表册就是依据上计编制的。
郡长官叫“守”或“太守”。“守”原为镇守边境军队的长官,后来变为行政长官。因为郡的范围大,所以郡下要划分县,实行郡县两级制。战国时代除了齐国设有五都之制,没有设郡以外,各大国都先后推行郡县制。秦推行郡县制较晚,商鞅变法才正式把县制推行到全国。
那时秦还没有设郡。秦的设郡较迟,大概开始于秦惠王时,是向别国学来的。战国后期秦在战争中不断取得胜利,每攻克一个地方便设郡,这是适应战争需要而设立的。秦在统一全国过程中陆续设了三十六郡,最后有四十余郡。秦之所以能统一全国,郡县制的普遍推行是起了作用的。
特别要指出,郡县制的形成,该与楚、晋、秦等大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加强边防有关。春秋时代楚国往往把兼并得来的小国改建为县,也常把作为边地防守重镇的别都改建为县。
正因为郡县的设置与加强边防有关,战国时代各大国所设的郡主要还在边防地区。如魏设西河郡和上郡是为了防秦;赵设云中、雁门、代郡是为了防林胡、楼烦;燕设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主要是为了防东胡。
战国时代七大国之间,长期进行相互兼并的战争,因而都在中原地区的边境陆续设郡,例如楚的春申君原封于淮北,后来以“淮北地边齐,其事急,请以为郡便”为理由,请改封于江东。
自从战国中期以后,各大国为了加强边防,纷纷在交界处设郡,如上党地区是三晋的交界,地势险要,赵、韩两国都曾在上党设郡。
参考资料来源:
2024-09-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