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邀请办理信用卡的短信,能办理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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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能办理成功。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申请人开展资信调查,充分核实并完整记录申请人有效身份、财务状况和信贷记录等信息,并确认申请人拥有固定工作、稳定的收入来源或可靠的还款保障。
对信用卡申请材料出现疑点信息、漏填审核意见、各级审核人员未签名(签章、输入工作代码)或系统审核记录缺失等情况的,不得核发信用卡。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 发卡银行必须在第二个账单周期结束后立即停止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直至信用卡未结清款项减少到信用卡原授信额度以下才能根据持卡人的再次申请重新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
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后尚未偿还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次级类或可疑类。发卡银行应当对信用卡风险资产质量变动情况进行持续监测,相关准备金计提遵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发展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应当与商户签订受理合约,受理合约不得包括排他性条款。受理合约中的手续费率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受法律抱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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