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最多可以有多少个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拓展资料
有限合伙企业简介
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出资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资金方和管理方的优势,因而这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黑石集团、红杉资本都是合伙制企业。
2007年6月1日,中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青岛葳尔、南海创投等股权投资类有限合伙企业陆续成立,为中国私募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掀开了新的篇章。
合伙协议
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设立条件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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