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注销登报流程
个体营业执照正本丢失注销的流程:一、向原登记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1、办理程序: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2、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二、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2、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4、完成抄税后,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