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了能办临时身份证吗
法律主观:
不能用的。 1,原则上,户口被注销了,身份证也就丧失了法律效力。也就是不能用了。 2,我国户口注销有以下几种类型:死亡注销、出国定居注销、入伍注销、错误户口注销(如重户口需要注销其中一个)等情况,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的注销。 3,不管什么原因户口被注销,按规定身份证均应由原 户口所在地 公安机关将身份证收回。 4,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收回你的身份证?户口被注销后,原身份证均已失去法律效力,人都没有了,怎么会还有身份证呢。《 居民身份证 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 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 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 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