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遇到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市民也无需过度惊慌,最好第一时间先到派出所做说明,开具补办证明。“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应马上到案发地 派出所报案 ,开具报案证明;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到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补办,开具补办证明;登报声明也可以成为一个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如遇到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时,可出示报案证明、补办证明或者报纸声明。”此外,民警提示,捡到别人二代身份证也不要随意使用,应该及时交给属地派出所。在完成报案证明后,补办人持户口本(其实只要能记住身份证号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缴纳手续费后,方可对身份证进行补办。在补办的过程中,旧的身份证将自动失效。也就是说,身份证补办的过程就是挂失的过程。新的身份证一般在30-45个工作日补办完成。补办完成后,补办人即可到派出所将新证取回。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