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的基础。无论是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这些都算全民医保。
但是医保报销的时候,并不是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都能报销,而是有很多限制:目录限制、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限制.
可以说,医保虽然是国家提供给我们每个人的医疗福利,但不是万能的。
医保报销有“某点三目录”限制,只有规定范围内的才能报销。
某些积分,即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就医会报销,私人诊所、境外就医等社保不支持报销。
三。目录,即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被举报: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属于“三个目录”的,可按规定报销;
不属于“三个目录”的,医保不予报销。
至于整容,减肥,近视等。这些超出社保范围的项目是不能报销的。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遵循这些规则,所有在这些规则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1.正常治疗期间(医保未还清);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三个目录”的范围;
4.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内。
另一方面,规定之外的费用不能报销。
医保报销比例虽然不低,但是有起付线,有报销限额,有报销范围。
最下面是“免赔额线”,和商业保险中的“免赔额”一样。起付线以下的不能报;
最上面的“封顶线”是医保基金的最高报销额度,即参保人一年内可以从医保基金中得到的最高报销额度,超出的部分必须由本人支付。
那么,把头切到尾巴之后,中间的都可以报吗?
不完全是。
别忘了,还有其他不在医保目录的费用,比如进口药、整形手术的费用,都属于自费医疗,剩下的自付部分,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能报销多少?
第一个公式:
报销金额=(治疗总费用-起付线-自付部分)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金额
先说不同情况下医保能报销多少钱。
(1)门诊能报销多少?
门诊看的病很多都是小病,一般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直接当现金用。
所有费用都不会太多,所以门诊一般要累积到一年限额的起付线,超过最低起付线的按比例报销。
比如北京,门诊报销的最低起付线是1800元,超过了才能报销。
假设隔壁老王一年门诊花费6000元,其中1000元的药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
那么,老王能的报销金额=(门诊费用-起付线-自费药)70%=(6000-1800-1000)70%=2240元,自费3760元。
(2)住院能报销多少?
目前住院医保报销很方便。医院自动接入医保系统,出院时医保直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以郑州隔壁的老王为例。
假设隔壁老王在三甲医院住院,一共花了13000元,其中2000元是社保外用药。
那么老王的可报销金额=(8000-2000)55%(13000-8000-2000)65%=5250元。
共13000元医药费,医保报销5250元,自费7750元。
(3)重疾可以报销多少?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
以郑州隔壁的老王为例。
比方说老王得了肺癌,在三甲医院看病花了40万,其中6万是社保的外用药。
那么老王粲第一次报销的医药费是:(8000-2000) 55% (15万-8000)65%=9.56万元,自己的费用是24.44万元。
根据郑州市住保二次报销政策,一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住院费用超过1.1万的,可以享受重疾二次报销。
那么老王重疾第二次报销的可报销费用为:(10-11000)60%(24.44万-10万)70%=154680元。
这样两次医保报销费用合计=95600 154680=250280元,自费部分只有149720元。
而且现在很多地方的二次报销都是“一站式结算”。只要达到二次报销的底线标准,出院就直接结算一次两次,特别方便。
相关问答:医保报销范围
一、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二、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一个标准后,任何一个参保居民如果去省级联网医院(如:省立医院)住院时,可以在我们当地县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到县医保处进行备案,医保处可在省级平台将病人的住院信息直接转到病人在省级联网医院住院的报销系统,使病人出院时直接享受报销待遇,并且享受高于当地约25%的报销比例,同时减少参保患者回镇送材料的麻烦。这充分体现2016年统一缴费标准220元给我们城乡居民带来的方便和实惠。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2016年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在县人民医院曾经有一位肺癌患者,花费总钱数是61620.48元,出院结算时医疗保险报销后,没想到同时得到了大病保险补助7370.04元。在联网医院住院患者,只要符合大病保险的条件,出院结算时大病保险补助即时得到。
5、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00元。
6、参保居民因患危、急、重病症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后不需要住院的,其急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经门(急)诊紧急治疗后住院的,其符合规定的急诊医疗费用可并入住院费用进行报销;经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符合规定的急诊医疗费用按50%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7、参保居民因外伤、分娩住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没有定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