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职级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公务员晋升职级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如下: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职经历。
(1)政治素质好。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概括起来就是 “4432”这一“密码”。第一个“4”,指的是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厅局级副职或者二级巡视员4年以上;第二个“4”,指的是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4年以上。
“3”指的是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3年以上;“2”指的是晋升二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应当任相当职务层次或下一级职级层次2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晋升候选人员范围:
可以分为内升制、外招制两种。有的国家规定,出现职位空缺,一般只在本机关内部的下级人员中遴选,外单位同级公务员不得参加竞争,称为内升制。内升制有利于公务员的专业化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但选人视野受限制,不能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公开平等的竞争。
有的国家则规定,当出现职位空缺时,本机关之外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竞争,甚至非公务员身份的人都可以参加竞争,此为外招制。外招制的优点是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缺点是费时费力、不宜操作,故一般在选拔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时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