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评价
历史进入战国时代之后,各诸侯国为了增强国力,以适应争霸战争的需要,纷纷进行改革,掀起了变法图强运动的高潮。在商鞅之前,李悝、吴起在魏国实行变法,吴起奔楚后,又在楚国推行变法。与之相比,商鞅变法虽然晚出,但所取得的成就却更为显著,产生的影响也更为深远。
正面评价:
商鞅变法,是战国时代一次最为彻底的革新运动,它适应当时秦国发展生产和军事扩张的需要,对秦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
第一,商鞅变法彻底废除了秦国的封建世系制而实行官僚制。
第二,商鞅变法使秦国在经济、政治、军事等方面取得了远远超出其他诸侯国的优势,成为当时最富强的国家。
第三,商鞅变法为秦以后统一六国打下了基础。诚如《史记集解》引《新序》所说:“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西,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疆,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
负面评价:
由于独尊儒术的缘故,历史上对于使用暴力手段进行快速改革的商鞅的评价并不是很好,以至于千百年后的人们还蔑称秦国为虎狼之国。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