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三种解释
道可道非常道三种解释如下:
“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只可意会,无法言传;若能用语言表述出来,那就不是永恒的“道”了。即人生的规律是可以认识的,是可掌握的,但由于该事物随时随刻在发展变化,现在的事物并不是我们以往己经所认识的事物了。
可以简单地理解为:“道”若是可以言说的,那它就不是永恒常在的“道”,也就是双重否定,简而言之,便是“道”是不可以言说的。古代韩非、严遵、王弼、成玄英等人,都主张这个观点,认为“道是不可以言说的”。
认为“常”是“恒”的意思,认为:道虽然是可以言说的,但是道并不是常恒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第三种解释,“常”并不作“恒”来解释,而是认为:道虽然可以言说,但是,它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常俗之道。
也有人认为,要解释“道可道,非常道”,需要连接下文,这样才能更加彻悟。在《道德经》开门见山引出“道”的概念,认为“道可道,非常道”之后,还说了: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道德经是春秋战国时期,道家创始人老子的经典哲学著作。道德经也被称为《老子》、《道德真经》,当然,《道德经》也被称为“五千言”、“老子五千文”,顾名思义,道德经通篇只有五千余字,现今流传通行版本的道德经,是三国时期,曹魏哲学家王弼所注,全文516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