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固定时使用夹板长度应选用
骨折固定时使用夹板长度应选用:骨折固定时使用夹板长度应选用超2个关节。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患者前臂发生骨折之后,早期需要复位固定处理,骨折固定时使用夹板长度应选用超2个关节。
外固定。主要用于骨折经手法复位后的患者,也有些经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需加用外固定者。
①小夹板固定。四肢闭合性冠状骨折,但股骨骨折因大腿肌牵拉力强大,需结合持续骨牵引;四肢开放性骨折,刨口小,经处理创口已愈合者;四肢陈旧性骨折,仍适合于手法复位者。
②石膏绷带固定。开放性骨折清创缝合术后,创口愈合之前不宜使用小夹板固定者;某些部位的骨折,小夹板难以固定者,如脊柱骨折;某些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如股骨骨折髓内钉或钢板螺丝钉固定术后,作为辅助性外固定;畸形矫正后矫形位置的维持和骨关节手术后的固定,如腕关节融合术后;化脓性关节炎和骨髓炎患肢的固定。
③外展架固定。肱骨骨折合并桡神经损伤或肱骨干骨折手法复位,小夹板固定;肿胀严重的上肢闭合性骨折和严重的上臂和前臂开放性损伤;臂丛神经牵拉伤;肩胛骨骨折;肩、肘关节化脓性关节炎或关节结核。
④皮肤牵引和骨牵引。颈椎骨折脱位—枕颌布托牵引和颅骨牵引;股骨骨折—大腿皮肤牵引或胫骨结节骨牵引;胫骨开放性骨折—跟骨牵引;开放性骨折合并感染;复位困难的肱骨髁上骨折—尺骨鹰嘴牵引。
持续牵引的方法和牵引重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肌肉发达程度、软组织损伤情况和骨折的部位来选择。如股骨干闭合性骨折,胫骨结节骨牵引,其牵引重量一般为体重的l/7 ~ l/8。
⑤外固定器适用于开放性骨折,闭合性骨折伴广泛软组织损伤,骨折合并感染和骨折不愈合,截骨矫形和关节融合术后。
(2)内固定主要用于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髓内钉和加压钢板等将骨折段于解剖复位的位置予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