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党员关系转到哪
大学毕业生党员关系转入情况如下:
1、工作单位或者户籍地。
大学毕业生党员关系一般转入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党组织。如果学生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或者本人居住地的乡镇村(社区)党组织。
2、街道党群中心。
现在非公企业、产业园区一般都有党群服务中心,在企业自身没有党组织的情况下,毕业生党员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党群服务中心,便于就近参加党组织生活。
3、保留就读高校党组织。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大学毕业生简介:
大学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经高考和中考选优录取的、在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接受了全日制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学生的统称。
大中专毕业生是指大学生和中专生。此处大学生包括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此处中专生不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学等毕业生。企事业单位在招考人员时,凡要求统招大学本专科或中专学历的,一般都使用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的表述。
因为同一单位的不同职能部门对录用人员的学历要求是不同的,有大学专科、本科,也有中专学历的,使用上述称呼都囊括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实行的是“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