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没结婚证如何给孩子上户口:
1、到医院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需要做亲子鉴定。
2、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父母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上。如果落在母亲的户口上,需要携带母亲的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和孩子的出生证明到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如果落在父亲户口上,除上述资料,还需另外携带亲子鉴定证明到父亲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孩子的入户。
3、由于是未婚生子女,还需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4、若还未办理结婚证的,孩子有出生证明的就可以随母亲方办理上户,若要随父亲上户的就要做亲子鉴定以后没有问题的才能上户。
5、非婚生育没有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直接可以凭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与父母其中一方的居民户口簿上户,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一定要根据随父随母的落户愿意政策,才能进行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再来就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没有户口人员,必须要提供相关资质的鉴定出示的亲子鉴定证明表。
一、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1、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没有结婚证需要带上其他相关证件到父母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