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职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主观:
1、职工去提取 住房公积金 时,必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 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的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非 北京 本市的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北京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3、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离职后,要拿到 离职证明 ,然后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登记申请,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一般资料齐全,就可以提取。 3、 公积金 离职提取条件: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 4、必须按照提取要求材料,所需材料: (1)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看过后会退回。 (2) 北京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这个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公积金存折,这个交上去之后会注销。 (5) 承诺书 。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