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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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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