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增值税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各项中,不得从销项税额
法律主观:
一、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怎样规定的
1、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2、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增值税纳税的起征点是怎样的
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三、增值税纳税优缺点是什么
1、优点:
(1)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2)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3)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4)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2、缺点
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政府购买的部分,使政府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