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第一个绝对命令是()。
康德的第一个绝对命令是:人的个体行为,不能成为普遍的立法。
“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是道德原则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以定言判断表示的绝对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的综合命题,它的必然性,不是来自前提,也不是来自经验,其必然性、约束性、强制力只能来自行为准则符合规律的普遍性。在此条件之下,“我应该做什么”,主语人称的置换丝毫不会影响宾语的内容。
绝对命令是指德国哲学家康德用以表达普遍道德规律和最高行为原则的术语。又译定言命令。“命令”即支配行为的理性观念_其表述形式有假言和定言两种。其经典表述为,除非愿意自己的准则变为普遍规律,否则你不应该行动。
假言命令是有条件的_认为善行是达到偏好和利益的手段。定言命令则把善行本身看作目的和应该做的_它出自先验的纯粹理性_只体现为善良意志_与任何利益打算无关_因而它是无条件的_绝对的。比如做善事是因为在做善事之后会得到嘉奖及名誉,这是假言命令,而定言命令则是指做善事的原因就是觉得这是对的事情,这是人性的准则。
康德把绝对命令表述为:“不论做什么_总应该做到使你的意志所遵循的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实践理性批判》_第30页)。在这里,康德比较推荐定言命令。康德还推出一条实践原则_你的行动_要把你人格中的人性和其他人人格中的人性_在任何时候都同样看作是目的_永远不能只看作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