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翻译资格考试分为两种,一种是教育部与北外联合举的“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另一种是人事部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关于“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在全国实施的面向全体公民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全称叫NationalAccreditationExaminationsforTranslatorsandInterpreters(NAETI),主要测试应试者笔译和口译能力。目前只有英语一个语种,将来要扩展到其他语种。教育部考试中心日前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强强联手,推出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是专门对广大从业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的外语实际翻译能力的考试,并向应试者提供翻译资格的权威论证。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目前只设英语一个语种的翻译考试,该考试包含六种证书,分为笔译和口译两大类,各含三个级别,分别是:初级笔译证书、中级笔译证书、高级笔译证书;初级口译证书、中级口译证书、高级口译证书。初级口译或初级笔译通过者虽未经职业翻译训练,但可承担一般性会谈的口译工作或可承担一般性材料的翻译工作。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大专及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非英语专业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中级口译或中级笔译通过者有一定的职业翻译训练基础,可以胜任多种场合的口译工作,口译质量较高;或基本胜任各种非专业性材料的翻译工作,翻译质量较高。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高级口译或高级笔译通过者受过严格的职业翻译训练,有一定的口译实践,可以胜任各种场合的口译或同声传译工作,口译质量高;或胜任各种文件的翻译工作,翻译质量高。考试对象为英语专业本科优秀毕业生或研究生和其他具有同等水平的、有一定翻译实践经验的各类英语学习者(工作者)。考试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北京外国语大学联合颁发。各个类别和级别的证书都是独立的,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取考试类别和级别。考试日期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初级、中级的口译和笔译每年考两次,高级口译和笔译每年考一次。考试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举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或请查看)。考生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报考,报名时需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按规定交纳报考费用。关于“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文名称为:ChinaAptitudeTestforTranslatorsandInterpreters(英文缩写为CATTI)。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加强我国外语翻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翻译专业人才水平和能力,更好地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服务,根据建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精神,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面向社会的、国内最具权威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认证;是对参试人员口译或笔译方面的双语互译能力和水平的认定。根据国家人事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的精神,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国家人事部统一规划和指导下,中国外文局负责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语种、各级别笔译考试考务;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承担各语种、各级别口译考试考务工作。各省、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担笔译考务工作,国家外专局培训中心指定的考试单位具体承担口译考务工作。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遵照《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法》,按照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国首次二级、三级英语口译、笔译试点考试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举行。据统计,首次试点考试共有1682人报名,1629人参加考试,492人经考试合格取得翻译资格证书。试点考试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并为这为在全国继续扩大试点提供了宝贵的经验。2004年5月下旬,英语二、三级翻译资格试点考试继续扩大。二、三级口译考试扩大到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武汉六城市,笔译考试除以上六市外还扩大到西安、南京、郑州、成都、长春、福州共12个城市。2004年11月13日、14日,英语二、三级翻译资格试点考试笔译考试在全国25个城市、口译考试在全国15个城市进行;法语二、三级考试在北京、上海试点考试;日语二、三级考试在北京、上海、大连试点考试。2005年度的考试日期为:5月28日、29日和11月12日、13日。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日语口译、笔译考试试点在北京、上海、大连和济南4个城市进行;法语口译、笔译考试试点在北京进行。等级、语种、专业、科目设置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四个等级,即:资深翻译;一级口译、笔译翻译;二级口译、笔译翻译;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各级别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均设英、日、俄、德、法、西、阿等语种。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各级别口译考试均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考试《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报名参加二级口译考试的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口译实务》科目相应类别的考试。各级别笔译考试均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考试方式和时间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听译笔答方式进行;二级《口译实务》科目“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以及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均采用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二级《口译实务》科目“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三级《口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0分钟。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合格管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该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是聘任翻译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根据国家人事部公厅国人厅发[2005]10号文件《关于2005年度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05年起,二级、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考试在全国范围举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再进行翻译系列英语翻译、助理翻译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再次登记手续。再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不分年龄、学历、资历,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并申请登记。报名时间和方式有关考试报名工作,详细情况请登录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