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有两套住房,,都在住,并且二套住房在二地,是二套都填人口普查表,还是只填其中一套户籍所在地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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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项目的问题解答
1、住房按翻修时的年份填写“建成年代”,整饰工程是否算翻修?翻修有没有分内外?
答:翻修是指把原建筑物全部或部分拆除后重建、改建或扩建。只是粉刷外墙等装饰工程,不应该算翻修。
2、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间数和面积都相加计算,有无地域范围限制,例如:老家的房子是否计算在内?
答: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如果是在城镇内居住的户,本城镇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如果是在农村居住的户,本村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
3、某户有多套房子,同时居住,房子建成年代不同。如何填写“承重类型”、“住房建成年代”等项。
答:只填写其登记时居住住房的情况。
4、全户外出的户,户籍地住房未出租,户籍地和现住地的住房如何登记?
答:户籍地登记户籍地的房子,现住地登记现住地的房子。
5、农村很多地方建筑的房子就一大间,中间没有隔墙,怎样计算住房间数?
答:一律按自然间数来计算住房间数。
6、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户口仍在户中,也应进行登记,有关住房面积、间数如何填?
答:房东和承租人都填写该处出租房屋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分为两户登记。
7、客厅、厨房里住人的算不算住房间数?
答:不算。
8、虚拟普查小区内各户住房的建筑面积和间数如何填写?
答:住房建筑面积和间数都填“00”
9、对于拆迁的户,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住房了,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
答:如果小区内只有一部分是拆迁未迁户口的户,则这些户的建筑物编号填为“00”;户编号与本普查小区的其他户一起顺序编号(600以上);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间数均填“00”。小区内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也填为“00”。
10、农村因土地被征用,集中安置居住的村民,其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按照现住房所在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如果不是开发楼盘,可填写为“经济适用房”
11、单位买地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职工的,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2、“回迁房”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按回迁房所属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
13、购买限价房、小产权房,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4、农户院中建房较多,但实际生活用房少,闲置房在调查过程中普查员如何界定?
答:只填写以居住为目的建造的那部分房屋。
15、普查时被调查户的房屋翻建未竣工,借住别人住房的住房状况怎样填写?
答:按借住住房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付租金,不算租赁,住房来源填其他。
16、农村饮用自来水,是村自己打的井输送到到户,有公用管道,但没有经过净化,有的引到住房中,有的只是引到院中,是否算有管道自来水?农村地区村里统一打深水井,没有经过净化处理,但是用管道输送,能否认为住房内有管道自来水?
答:自来水包括自建设施供水和公共设施供水两部分。自建设施供水是指村及村以上集体自建的供水设施,同时要符合两条标准:一是要有管网,水管入户(入院也视为入户)。二是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7、对于无住房如何定义,什么样的情况认为是无住房,特别是对于建筑工地的工棚如何界定?城乡结合部私搭乱建的一些建筑如何界定?
答:住房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娱乐、工作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一些特殊情况和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以及灾后修建的临时住房等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以上关于住房的定义,工棚、私搭乱建的住房等具有临时性、简易性特征的建筑,不能算作住房。住在临时性、简易性建筑内的人也不能算作有住房。
1、住房按翻修时的年份填写“建成年代”,整饰工程是否算翻修?翻修有没有分内外?
答:翻修是指把原建筑物全部或部分拆除后重建、改建或扩建。只是粉刷外墙等装饰工程,不应该算翻修。
2、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间数和面积都相加计算,有无地域范围限制,例如:老家的房子是否计算在内?
答:一户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如果是在城镇内居住的户,本城镇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如果是在农村居住的户,本村内有两处以上住房的,并且另外的住房也没有出租的,将两处住房的房间数和面积分别相加。
3、某户有多套房子,同时居住,房子建成年代不同。如何填写“承重类型”、“住房建成年代”等项。
答:只填写其登记时居住住房的情况。
4、全户外出的户,户籍地住房未出租,户籍地和现住地的住房如何登记?
答:户籍地登记户籍地的房子,现住地登记现住地的房子。
5、农村很多地方建筑的房子就一大间,中间没有隔墙,怎样计算住房间数?
答:一律按自然间数来计算住房间数。
6、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户口仍在户中,也应进行登记,有关住房面积、间数如何填?
答:房东和承租人都填写该处出租房屋的住房面积和间数。分为两户登记。
7、客厅、厨房里住人的算不算住房间数?
答:不算。
8、虚拟普查小区内各户住房的建筑面积和间数如何填写?
答:住房建筑面积和间数都填“00”
9、对于拆迁的户,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住房了,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怎么填?
答:如果小区内只有一部分是拆迁未迁户口的户,则这些户的建筑物编号填为“00”;户编号与本普查小区的其他户一起顺序编号(600以上);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间数均填“00”。小区内居无定所的人,住房间数和住房面积也填为“00”。
10、农村因土地被征用,集中安置居住的村民,其住房来源如何填写?
答:按照现住房所在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如果不是开发楼盘,可填写为“经济适用房”
11、单位买地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职工的,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2、“回迁房”其“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按回迁房所属楼盘的实际性质填写。
13、购买限价房、小产权房,住房来源如何登记?
答:购买经济适用房
14、农户院中建房较多,但实际生活用房少,闲置房在调查过程中普查员如何界定?
答:只填写以居住为目的建造的那部分房屋。
15、普查时被调查户的房屋翻建未竣工,借住别人住房的住房状况怎样填写?
答:按借住住房的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付租金,不算租赁,住房来源填其他。
16、农村饮用自来水,是村自己打的井输送到到户,有公用管道,但没有经过净化,有的引到住房中,有的只是引到院中,是否算有管道自来水?农村地区村里统一打深水井,没有经过净化处理,但是用管道输送,能否认为住房内有管道自来水?
答:自来水包括自建设施供水和公共设施供水两部分。自建设施供水是指村及村以上集体自建的供水设施,同时要符合两条标准:一是要有管网,水管入户(入院也视为入户)。二是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7、对于无住房如何定义,什么样的情况认为是无住房,特别是对于建筑工地的工棚如何界定?城乡结合部私搭乱建的一些建筑如何界定?
答:住房一般是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娱乐、工作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但根据一些特殊情况和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以及灾后修建的临时住房等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以上关于住房的定义,工棚、私搭乱建的住房等具有临时性、简易性特征的建筑,不能算作住房。住在临时性、简易性建筑内的人也不能算作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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