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该
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2)开发新技术...
2008年度某企业会计报表上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未形成资产);
(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5万元;
(4)支付诉讼费2.3万元;
(5)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8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展开
(1)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
(2)开发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20万元(未形成资产);
(3)直接向某足球队捐款35万元;
(4)支付诉讼费2.3万元;
(5)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8万元。
要求:
(1) 计算该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纳税调整额;
(2)计算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数额;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
(5)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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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12%=12;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增所得额6万元。
2)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131.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6-10+35+0.8=131.8
4)32.95(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25%=32.95
5)7.95(万元)
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7.95
扩展资料:
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 (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3、资产负债表是会计考试必考内容,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
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
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
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
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
⑦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
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
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12%=12;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增所得额6万元。
2)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131.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6-10+35+0.8=131.8
4)32.95(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25%=32.95
5)7.95(万元)
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7.95
扩展资料:
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 (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3、资产负债表是会计考试必考内容,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
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
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
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
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
⑦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
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
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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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12%=12万元
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所得额6万元。
(2)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利润总额中已扣除20万元,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向某足球队捐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6-10+20+15+0.8=131.8(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25%=32.95(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已预缴)=7.95(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扣除限额=100×12%=12万元
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8万元,超过限额6万元,应调所得额6万元。
(2)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l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20万元,就可按30万元(2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利润总额中已扣除20万元,应调减所得额10万元。
(3)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在建办公楼工程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向某足球队捐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0.8万元
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6-10+20+15+0.8=131.8(万元)
(4)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131.8×25%=32.95(万元)
(5)该企业2008年度应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税额=32.95-25(已预缴)=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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