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例题
例题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2,8月15日将1中购入的烟叶发往乙烟厂,委托乙烟...
例题 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
2,8月15日将1中购入的烟叶发往乙烟厂,委托乙烟厂加工烟丝,收到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4万元。
3,收回烟丝后领取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
4,8月16日销售X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5万,款项存入银行
求 :该烟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案是增值税是(100×1.5+18)×17%-(4+10)×17%=26.18
不明白的是消费税69-3=6 另外被代缴消费为6元,
是如何计算的 求详解 展开
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
2,8月15日将1中购入的烟叶发往乙烟厂,委托乙烟厂加工烟丝,收到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4万元。
3,收回烟丝后领取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
4,8月16日销售X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5万,款项存入银行
求 :该烟厂当月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答案是增值税是(100×1.5+18)×17%-(4+10)×17%=26.18
不明白的是消费税69-3=6 另外被代缴消费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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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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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进项税=1.7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
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
销售烟丝 增值税销项税额=18*17%=3.06 万
4、销售X牌卷烟100箱,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
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增值税=25.5+3.06-0.68-1.7=26.18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
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
销售烟丝 增值税销项税额=18*17%=3.06 万
4、销售X牌卷烟100箱,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
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增值税=25.5+3.06-0.68-1.7=26.18万
追问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这个150是什么意思,0。0001是什么意思,45%是税率吗/税率不是30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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