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2、3、5、7四个数进行四则运算,每个数只能用一次,能够得到的 最大质数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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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107,107是所能得到的最大质数。 可以验证,首先,减运算和除运算都会使数减小,所以肯定不用这两种运算。乘运算肯定比加运算所得的数要大,所以优先考虑乘运算,显然必须有加运算,不然成了2*3*5*7,不是质数。 先进行乘运算和括号运算(假设可以用括号,不可以用结果不变),最后得到n部分进行相加,1<n<5, n=4时,结果为17,17<107,对于在2+3+5+7中加括号的视作一样. n=3时,有2的那部分计算结果肯定是偶数,(因为它要么是2.要么是2乘以某个数),另两部分就是3,5,7三个中的两个,最后计算结果是偶数,不满足。 n=2时,若它的每部分都有两个数,则任一部分最大是5*7,小于107的一半,所以这种形式的组合不用考虑。所以只能是一部分由三个数组成,另一部分一个数。而显然除了3*5*7外,任意的三个数的乘运算和括号运算都比100小,意味着这部分加7也比107小,所以107是所能得到的最大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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