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在未公示前,发明人申请撤回是否会丧失新颖性?
RT,我司有一个专利技术准备与客户公司合作,技术全由本公司开发。但考虑到博弈问题(客户公司的商业信誉不佳),我司准备先以本公司为专利权人申请该专利,等与客户公司签订相关技...
RT,我司有一个专利技术准备与客户公司合作,技术全由本公司开发。但考虑到博弈问题(客户公司的商业信誉不佳),我司准备先以本公司为专利权人申请该专利,等与客户公司签订相关技术协议后,申请撤回专利,再以客户公司为专利权人重新申请。
我想要问的是,在实用新型专利尚未公示和授权(一般至少有3个月的缓冲期吧,正常6~8个月也不奇怪)的时间段内,我司提交撤回申请后,实用新型专利因未在专利数据库中公示,并不会丧失新颖性,以后还可以以相同的申请文件再次申请吧? 展开
我想要问的是,在实用新型专利尚未公示和授权(一般至少有3个月的缓冲期吧,正常6~8个月也不奇怪)的时间段内,我司提交撤回申请后,实用新型专利因未在专利数据库中公示,并不会丧失新颖性,以后还可以以相同的申请文件再次申请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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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在未公布或公告前,申请人申请撤回不会丧失新颖性(这里要纠正一下,发明人无权要求撤回,只有申请人才有权撤回)。
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你公司虽然申请了专利,但在没有公布前就主动撤回,所以既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属于抵触申请,因此,不会影响后续申请的新颖性。
专利申请没有公布,不能做为专利审查数据库中的现有技术,因此,你公司可以再继续进行后续申请。
专利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你公司虽然申请了专利,但在没有公布前就主动撤回,所以既不属于现有技术,也不属于抵触申请,因此,不会影响后续申请的新颖性。
专利申请没有公布,不能做为专利审查数据库中的现有技术,因此,你公司可以再继续进行后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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